1. 安徽省最新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退休一次性独生子女奖励政何年办布实行
2. 安徽省独生子女证怎么办,是怎么补贴的.谢谢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来个子自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省里准备提高15——30元)
3. 宿州独生子女有什么优惠
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抄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位置。钱虽然不多,但蚊子腿也是肉啊。
2、独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需要说明的是,想要领取这项补贴是需要经过审核批准的,具体条件请详询当地部门。
3、只有独生子女的父母可以办理名望证,凡持有《独生儿女父母名望证》的夫妻,自领证到儿女满足18周岁前,每个月可付出10元独生儿女嘉奖费。
4、国企工人们所熟知的退休补助,即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
5、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
6、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4. 安徽省独生子女补贴,现在独生子女一年补助多少为何有多有少..而有时一年都没有
一个月30
不会有多有少现象
至于没有可能是没有通知你去领
5.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禅堂乡2008年已办好独生子女证,现在国家一个月补助多少钱
没有钱,独生子女奖励制度从2016年放开二胎后就取消了。
6. 皖宿州市农村对已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农民有哪些优惠政策
第21条,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包括合法收养)不再生育,小于18岁的儿童,由夫妻双方进行验证(任何单位和农村居民的单位,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验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分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地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10元,奖励费自接到一个孩子的头发至少18岁的年龄月份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女性工人除了规定以外的享受这个假期的第20条的规定,单位批准的额外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C )一个孩子的托育服务管理费和医疗费用18岁前,丈夫和妻子的工作单位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年龄在55岁以上的女人,至少60岁的男人享受不小于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e)在实施的养老保险系统在农村地区,孩子的父母应给予优先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双胞胎或多节的情侣,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的证书由女方的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享受前款第(四)规定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个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第22条除按照规定的第二个孩子的已婚夫妇,但写较长的诞生及其所属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给予一次性奖励不低于每人500元。
第23条的一个孩子意外残疾而基本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年龄在55岁以上的女人,该名男子已年满60岁的年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应全市人民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独生子女父母有利于养老保障制度和措施。
以
本市有条件的乡镇,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施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各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经济发展,给予资金,技术,培训和其他支持和促销活动;贷款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扶贫,贫困家庭扶贫项目,食品的工作和社会救助给予重点关注。
第26条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的激励机制。
奖励费的支付和经济援助的具体方式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本条例第27条的规定,。
7. 安徽省宿州市墉桥区独生子女费的标准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出台《关于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效解决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激励和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埇桥区人民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意见》,对户籍在该区境内、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两女结扎户等给予更大的优先、优惠、奖励、扶助和救助,切实把各项民生工程、惠民政策与计生工作相结合,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大力倾斜。
一、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年满16周岁止,每月发给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2、对符合政策且有生育能力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农村独女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
3、两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
4、农村独女户比照国家奖励标准,夫妻自50周岁起,每年每人给予600元的奖励。
二、救助政策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该户2000元的救助金。
2、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农村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一个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给1000的救助金,两个子女均死亡的,一次性发给2000元的救助金。
3、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双方均死亡,其子女未满18周岁的,每年发给2000元的救助金。
4、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和农村按规定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夫妻一方结扎后,夫妻或子女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三级以上)的,凭残疾证,一次性发给救助金1000元。
三、优惠政策
1、农村“独生女”、“两女户”的女儿报考区属高中时分别加10分、3分。
2、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现“独女户”、“两女户”免收夫妻双方的合作医疗费;住院期间凭计划生育优惠证医疗费补偿标准提高10%。
3、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在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时免收50%的证件工本费。
四、优先政策
1、乡镇、街道及民政部门将农村“两户”中的困难家庭优先列为特困救助对象,纳入低保;对受灾的“两户”在救济物质上给予重点倾斜。
2、区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阶段“两户”贫困生住宿补助应优先照顾。
3、区妇联在评优评先、春蕾计划等活动中对农村“两户”应优先安排。
4、共青团区委在希望工程、扶贫助学等方面对农村“两户”应优先安排。
5、区劳动部门在劳务输出、提供就业等方面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在办理就业服务卡时免收费用。
6、区国土部门对农村“两户”优先审批宅基地。
埇桥区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提标扩面: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计生新《条例》,近日,埇桥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埇政发【2011】11号),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行提标扩面。
本次提标扩面范围为“国家奖励扶助对象、国家特别扶助对象、区奖励扶助对象、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优惠对象以及其他救助扶助对象”等6类对象10条标准,具体是:国家奖励扶助对象一女户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840元提高到960元;现无子女户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1440元提高到156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原来的960元提高到1080元;独生子死亡的家庭扶助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320元;独生女死亡的家庭扶助标准由原来的1320元提高到1440元。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对象,在省政府奖励4000元的基础上,区增加奖励500元。区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标准由原来的720元增加到840元。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优惠对象保健费的兑现标准,由原来的5元/月提高到20元/月。所需经费由区统一财政承担。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新农保代缴养老保险金额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夫妇新农合参保费补贴由原来的20元/人提高到30元/人。
祝您好运健康快乐(*^__^*)
8. 安徽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关于申请独生子女证的解答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9. 请问一下,安徽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不满60岁是不是取消了
不是不满60岁取消独生子女补贴,而是不满60岁不享受补贴,必须年满60岁以后才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