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独生子女能享有集体土地征收款分配吗
好像能
2. 农村被政府征收的集体土地补偿费,独生子女是否应该享受双份利益
我国在征地补偿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是否给予优惠补偿,在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面都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从该法可以看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就业以及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待。
(四)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又如《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下列奖励与优惠: 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 可见,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时是否增加补偿费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
3. 城市独生子女能享受土地补偿款
城市户口的人,不能享受农村的土地补偿款。
4. 集体土地征收独生子女怎么分配
根据村里的政策决定 属于村民自治
5. 独生子女在农村土地征用款分配方面是不是可以
独生子女奖励制度从2016年起已经被取消了,以前享受到的继续享受。
6. 2016年后农村卖田地款独生子女能分两份吗
不能!独生子女由国家补助,土地征收款属集体的,由集体分配,独生子女在集体利益方面没有特权!
7. 独生子女是否能多领一份土地款
原则上讲,来不能。
因为土地补偿源款都是按照土地数量补偿下来的,应该按照“土地与人口的关系”合理确定分配方案。如果独生子女多领一份,其他人员就会相对少获得一些,虽然少不了多少,但在法律上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利。
8. 独生子女是否有权分两份征地款
各省的计生条例对独生子女的奖励规定不一样。
比如福建省计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享受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增加一人份额;按照福建的政策就是可以分两份征地款。
具体可以查询一下当地省计生条例中的奖扶优待方面的内容。
9. 独生子女证分配土地款打官司能否打赢
这个的话要看你有没有证据,有证据的话是可以打赢官司的。
10. 农村独生子女土地分配
你说情抄况各地规定不同,大多数省份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享受多方面的优待,其中有一条: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如山西省和陕西省等。但对于分配荒山土地的并没有明确条例规定,请通过乡镇政府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