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恶意销毁子女的户口本会承担什么后果
派出所的民警可以对其批评教育,就是能再办理,也不能故意随便损坏
Ⅱ 父母可以把子女的户口迁出去吗
也就是说孩子的户口上在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中。那么,要想把孩子的户口迁到你的户口本上,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孩子的户口属性需与你的一致,即同为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2、孩子尚未成年,且你所在地区有父母投靠政策。3、事先征得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手续办理相对简单: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Ⅲ 父母可以随意下子女的户口吗
不可以,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家人也不例外除非有特殊情况。
Ⅳ 父母可以随意下已婚子女的户口吗
户口下不了,吓唬人的。户口只有变更(迁出和迁入)和注销(死亡)。
Ⅳ 以成年了,父母可以随便下子女的户口吗
这种情况下应该是不可以,孩子虽然已经成年,但是 并没有独立,子女如果有购房,应该可以把户口迁移到自己的购房 ,如果没有购房 ,就不能下子女的户口,如果下了,其子女的落户是比较困难的。
Ⅵ 父母可以把子女的户口迁出去吗
父母可以作为户主身份,把子女的户口迁出去。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版:
权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Ⅶ 独生子女的父母可随时迁户口吗
这个就要看你把户口迁到哪里了,这个和独生子女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吧。可不可以随时迁户口,还要问一下派出所。
Ⅷ 父母可以注销子女的户口吗
父母能够注销子女户口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子女死亡。
子女失踪。
子女因参军、出国定居等原因而户口注销。
除上述情况外父母无权注销子女户口。
死亡人员注销户口方式:
公民正常死亡的由亲属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注销户口;
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
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因参军而户口注销: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携带《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因出国定居而户口注销:
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