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会老去,子女会长大的漫心情文章
这个就是自然规律
每家每户都是一样的
随心写吧
2.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男朋友妈快去世了,发来这句话我该怎么安慰,求解
如果有遗憾,已经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
只能带着这样的感觉继续走着我们的人生路...
这或许也是一种补偿。
3. 老年父母对已婚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有无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版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权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4. 父亲去世,没有留遗嘱。有老大、老三尚在,老二已去世多年,但是有老婆孩子。请问继承权怎么分配呀
按照《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你的情况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老二已经去世多年,他的应该继承的份额由他的孩子来代位继承。如果你母亲还在的话,那么你们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份额应该均等,但是对于你们其中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对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亲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是可以多分,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抚养父亲的,应该少分或者不分。你们之间协商好怎么分,大家都同意的,也可以按照你们协商的来,最好留下书面协议。
5. 大家好,父母自建房已过户给子女,尚健在,他们二老能否再另外申请宅基地修建新房呢
一户一宅,要看当地政策
6.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这句话的内涵是什么
“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子欲养而亲不待,实为人生最大的痛苦和遗憾。而少时的我们,总以为相伴的日子还很漫长,殊不知这些点滴时光,正在终日忙碌中渐渐消逝。再回首才恍然发现,我们能陪伴父母的时间,真的没有多少。
很多时候,人总是失去一些东西才会明白。我要珍惜,可是,你别忘了,时间不等人,在可以说爱的时候,不要吝啬。只有父母在,人生尚且有归处。
7. 父母老了,你怎么办
朋友们
平时抽空多给父母来个电话
父母要的其实不多
有时候只是想听听电话那头
你的声音,你的一句“我在这什么都好”
他们就心安了
有时间记得常回家看看
要知道父母老了
终究是见一面少一面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趁着时光静好
将你的那么孝心付诸实际行动吧!
生命来来往往,没有来日方长。现在的每一天,都是余生最美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