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7年佛山第一批公租房分房名单
合格的申请人复将在市公制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B. 佛山市禅城区2017年公共租赁房申请资格表格下载
如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建设分党组) 2016-12-07 08:58
根据《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区将受理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的公租房保障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自2014年4月1日起,全年每个工作日均受理公租房申请。
二、保障对象:
具有本区城镇户籍,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具体申请条件见附件1。
三、申请方式:
(一)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具体申请资料见附件2。
(二)外来务工人员及各类型人才申请我区公共租赁住房详见附件3。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应当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核实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2012、2013、2014年申请家庭中已审核通过进入轮候的家庭,不再重复申请。具体通过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名单可到户口所属镇(街道)或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
(五)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工作业务咨询电话: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83939632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82625665、82626157、82625662、82625664;南庄镇85335223;石湾镇街道83932501;张槎街道82581504;祖庙街道82165151、82165159。
2015年9月1日
附件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附件二: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资料
附件三:禅城区2016年外来务工、各类人才的公租房申请指引
C. 佛山廉租房申请条件
目前我市五区都有廉租房申请,每年4?5月份是廉租房申请时间,申请人可以凭本市版户口本权、申请人身份证、单位或社区居委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或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明到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网络发言平台
D. 佛山公租房怎么申请
②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指研究生和博士生)和在本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进城务工中的省以上人大代表等人员有住房困难情况的,不受收入、户籍等限制,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投资建设的公租房。③“三旧”改造范围的被征收户住房有困难的给予优先安置。申请条件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三水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②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职工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含80%)。③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含15平方米)。④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办理程序领表→填表→初审→复审和公示→轮候→分配→入住。所需提交资料《三水区公租房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工作单位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此外,申请承租产权属**的公租房,申请人确认有以下规定:①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②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③已通过廉租住房保障、经适房购买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轮候公租房。④处于申请或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员结构、婚姻状况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⑤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人家庭,在轮候期间购买了住房的,取消轮候资格。⑥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租金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二)承租产权属投资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公租房有以下要求:分配对象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申请条件①不受户籍、收入限制。②申请人在本区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办理程序投资企业或个人到所在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备案→申请对象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E. 家有一套房子在清远我还可以佛山申请公租房吗
符合来下面的要求即可去申请。自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F. 在佛山有房但户口在广州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内群但住房困难容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 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2)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G. 佛山公租房买卖政策 佛山公租房可以买卖吗
这个时间无法确定复,但佛山人制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H. 佛山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回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答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I. 外来工也可申请佛山公租房
从南海区住建部门了解到,《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南海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南海区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此外,该《细则》的亮点还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 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 外来务工人员 首次列入南海区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佛山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细则》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佛山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佛山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南海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均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虽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佛山市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佛山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新就业职工或技术人才 新就业职工或技术人才,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包括经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行业引进人才;南海区都市型产业招聘的技术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中级或技师以上职称的专业人才;经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办理正式手续,大学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5年的非南海区户籍新就业职工。 根据要求,申请佛山公租房人必须已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南海区建立社保账户,并在本地缴纳税款,同时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南海区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另外,南海区各镇(街道)在房源充足情况下,可以将申请条件放宽至在本镇(街道)工作的区内其他镇(街道)人员。 新就业职工或引进的技术人才由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负责统一向单位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J. 佛山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