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一方死亡,一方还健在,子女有权要求继承遗产吗
父母一方死亡,一方还健在,子女有权要求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Ⅱ 独生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有补助吗
有的,国家规定有特别扶助金。另外,各地的标准也不尽相同,主要跟经济发展水平有关。
一、国家自2008年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残扶助制度。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自女方年满49周岁,夫妻双方都可以领取特别扶助金,并于2012年提高了特别扶助金标准。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助关怀的政策措施。2013年起,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通知》,从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方面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
二、特别扶助金。各地标准也不尽相同,以广东省为例,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1、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自2014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特别扶助金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并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按规定实行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所需经费按《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资金来源由省和市、县财政承担。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
2、完善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养老扶助制度:
(一)优先安置进公益性养老机构。年龄在60周岁以上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城镇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要按照就地就近和自愿的原则,优先安置在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养老,或通过购买服务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人,可申请五保供养,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安排入住农村敬老院。
(二)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交费补贴。
(三)以政府购买方式由社区中心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提供扶助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选择居家养老的,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和安全援助等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中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四)申请低收入居民社会援助时,享受的各项扶助资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五)对生活贫困、住房困难的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要优先给予安排;对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要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收养子女。
(七)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死亡的,可提供必要的丧葬服务补贴。
(八)通过“生育关怀基金”等形式,给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精神慰藉费和生活补助。
Ⅲ 一个人死了他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健在,如果等他的父母死后再分遗产该怎样分
不如就一个人死了以后就分,配偶子女得到的能多一些。等他的父母死了,遗产和配偶可能关系不大了。
Ⅳ 父母健在儿女中的老大死了其他儿女能为老大戴孝吗
父母健在儿女中的老大死了。其他儿女能为老大戴孝吗?死者为大可以呀!
Ⅳ 父母健在,儿女死了治丧对联是否字笔画缺失
一、逝者安葬的禁忌
1、逝者的服装忌讳用缎子面料
老人们习惯把去世后穿的衣服称为“寿衣”,过了六十岁后就有老人开始准备寿衣了。
寿衣的件数、质地都是很有讲究的。件数一般是五、七、九等单数,而不会是双数;材质上则多用绸子,因为“绸子”和“稠子”谐音,寓意后世儿孙多子,而忌讳用缎子,因为“缎子”与“断子”谐音。
2、棺木忌讳用柳木
棺木忌讳用柳木,相传是因为柳树不结籽,担心会绝后。
二、葬礼的日期忌讳选在重丧日
重丧(音CHONG SANG)重,重复,双重之意,意思是不止一起丧事,指的是一个人去世后近则百日内,远则一年左右,家人或者亲戚中又有人相继去世的情形。
习俗讲究,举行葬礼的日子一定要避开重丧日,以免家中再发生亲人去世的情形。
三、热孝期间忌讳走亲访友,尤其是参加喜事
直系亲属去世一百天内,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须,不要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以免将自身的悲伤气息带给他人。
尤其是婚礼、开业、庆贺小宝宝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参加。
四、守孝期间,子女忌穿红带绿
守孝期间,古代的子女讲究披麻戴孝,百日内穿白色的孝服;百日之后,穿黑色、蓝色等暗色的衣服来守孝,忌讳穿红戴绿,浓妆艳抹。
现代社会,虽然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么长时间的孝服,而用佩戴“孝”字以代替;但是,还是不可穿红带绿。
五、守孝期间,子女忌参加娱乐活动
古时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这三年守孝期间,不可以举行婚嫁之事,也不得举行吉庆之事。
古代讲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论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后,都要请假回祖籍守孝,称为“丁忧”。如果官员不回乡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弹劾,受到处分,严重者甚至会永不录用。
如果官员在丁忧期间,有嫁娶、生子、分家、作乐等行为,都被视为不孝,也是会受到弹劾的。
现代社会,很多人们将守孝时间缩短,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讳子女寻欢作乐。
Ⅵ 30多岁的人突然过世,只有一个子女,但父母健在,子女能顺利过户吗
去世人的子女能不能房屋过户这需要去世人的其他直系亲属同意放弃继承权才可以。也就是去世人的父母和配偶放弃继承权才可以让子女顺利过户房产。
Ⅶ 子女中有一个先去世了而另一个还健在,将来父母的遗产该如何继承。
由健在的那一个,和去世的那个的孩子继承。去世者的孩子享有代为继承权。
代位继内承,是容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
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Ⅷ 请问丈夫去世,其父母健在,有两个子女,如何继承。
1,他的父母要是可以证明房子是他们出钱购买的,那么是可以过户给他们的。
2,房子是内他们出钱买的容,他们是有主张的权利,你丈夫留下的遗产他们还是有权继承的。遗产不光是房产还有其他的比方说存款,车、等。养老保险就丧葬费等不是遗产,但是一般是按照遗产的继承原则来继承的。
3,因为其他的房子属于你丈夫的份额她的父母也是有权继承的,所以在卖的时候也是要经过他的父母同意的。
4,如果他的父母死了,那么他们的子女是有权代为继承的。
5、因为你的丈夫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他的遗产,但是你的孩子有尿毒症,所以应该照顾她可以多分一些异常给她。
之前有车已经卖了。也没办继承不继承的啊
我想办公证,他们住 的那个房子是可以给他们的。
但是必须放弃我其他房产的份额,但他们居然不同意。
回答:他们说房子是他们的,那就让他们证明了,他们有什么证据我肯定是不知道的。车虽然是卖了,但是卖了多少钱总是知道的吧,他们可以拒绝你办公证的要求,因为继承他儿子的财产是他们的权利你是无权要求他们放弃自己的权利的,这件事情,按照法定继承你也不存在吃亏,因为那个是他父母应得的。
Ⅸ 我的孩子是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健在有补助吗在哪里领
子女去世,父母健在,国家应该有给独生子女补助的。
Ⅹ 父母健在,其子女中老大死了其他子女能为老大戴孝吗
一般情况是由老大的子女为老大戴孝,兄弟姐们是不是能戴孝还需要看当地的习俗吧,各地应该不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