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是多少
你可查阅你省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和保障”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你需要知道的政策。 当然,如果你想更方便,可直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❷ 计划生育奖扶政策
计划生育奖扶来政策
根据自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条件规定如下:
一、确认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原则
❸ 计生奖扶与计生特扶和独生子女有何区别
记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简称奖扶),记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简称特扶)。
奖扶对象条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特扶对象条件:女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2016年1月1日之前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优惠政策。2016年1月1日以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惠政策。
❹ 实行二孩政策了,计划生育部分家庭奖扶政策还能不能继续执行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之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费的家庭,在再生二胎,就要退费!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二孩”后,独生子女费又引发了新的讨论:继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是否还会享受到独生子女费奖励? 官方所给出来的回答是这样的: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这个原则并没有任何改变。只要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国策,那么就应该有奖有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对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那么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就应该获得奖励。国家允许生育二孩,生育一胎的家庭并没有违反计生政策,今后理应继续享受奖励政策。
❺ 计划生育独生子现行优惠政策
国家对于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并没有统一规定,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可向当地政府部门或计生部门咨询。
以山东省为例(仅供参考 ):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❻ 计划生育什么叫奖扶和特扶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即: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以上四点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国四条”。
标准为960元、1080元、1560元、1680元
特别扶助对象
00一、扶助对象夫妻均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扶助对象年龄的认定以其本人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时间为准,对于从未办理过身份证的,则以其户口簿登记的出生时间为准。
00二、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只生育一个子女包括曾生育过一个以上子女但同时只存活一个子女,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同时存活过两个以上子女,但以后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
00再婚夫妻再婚前后生育、收养的子女数应合并计算。但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或双方符合扶助条件,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符合条件的一方或双方以及未生育子女的另一方,纳入扶助范围。由于婚姻变动形成的单亲家庭以其本人实际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00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有关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三、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现无存活子女的,需提供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是指被地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认定、审核的符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三级以上(包括三级,下同)残疾标准,并持有其统一制发的等级为三级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0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❼ 重庆市计划生育政策对享受独生子女奖扶政策有哪些规定
如果是产生了生育情况的,孩子是合法抱养的,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两方专都是农村户口,属出生年月是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就可以到当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去申请办理,通过核实后情况属实,就可以享受奖励扶助。
❽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条件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规定了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的对专象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属:一是本人及配偶均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二是由各省规定的年份的期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违反政策规定生育的;该家庭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
该项制度在全国各省推出后,彰显党和政府的诚信形象,有利于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