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双重户口注销,退独生子女奖励金吗
双重户口注销,如果两个户口都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必须退缴其中一个独生子女奖励金。
㈡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会取消吗
目前我们这实行老人老方法新人新方法的政策,在2胎放开前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依然享受,之后的不享受,这个只针对女49男60以下人员。以上的,按老的,依然可以享受。和有无证关系不大、这各政策是可能有省级差异的
㈢ 取消二孩申只生一孩不再奖励是什么意思
就是取消独生子女的各种权限 准生二胎
㈣ 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现在退休人员还能享受每月80元的补贴吗
没有任何政策取销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所以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带有关证件手续申报领取独生子女奖励。
㈤ 为什么独生子女补助会因为户口迁移而取消呢
准确地说,应该是有一些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包括补助在内)会随着户口的迁移而被取消。
当前的独生子女优先优惠政策,由好几个部分组成:
一是省级的,主要来自于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
二是县级的,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出台,如“双农独女户” 的中考加分;
三是来自于乡镇或街道的,如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的补贴等;四是来自于行政村或社区的,如参加孕环情检查的补贴等。但上述四级出台的政策,都是各顾各的,除了全省统一的外,各县级以下出台的政策都结合当地实际各不相同。
因此,当户口从A地迁移到B地后,享受的独生子女政策就会不一样。户口迁移的当事人完全可以遇上在A 地享受的政策在B地却享受不到的情况。
(5)取消独生子女奖励扩展阅读:
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㈥ 全面放开二孩,那么独生子女的奖励费以后还有吗
你好!全面放开二孩,那么独生子女的奖励费以后还有吗?这个问题,虽然是放开二孩,各省会根据中央政策,重新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管理措施,形成人口方案报国务院审批后,实施二孩政策。至于原来超生二孩三孩的是否继续罚款、独生子女的奖励是否继续执行,这些都制订在措施上,快了,耐心等待结果,祝你生活愉快!
㈦ 二胎放开后 之前的独生子女费取消了吗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以山西省为例,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奖励。
根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二十七条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享受奖励和优待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的,还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脱贫或者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
(三)在劳务输出或者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
(四)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给予资助;
(五)优先批给宅基地;
(六)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
(七)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寄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
(八)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待。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满10周岁的,由人民政府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金。
第二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二级以上残疾的,由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独生子女死亡或者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夫妻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从女方满49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康复或者扶助对象又生育、收养子女的,终止发放特别扶助金。
符合前款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因伤(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优先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并优先进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之后没有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奖励金、特别扶助金以及奖励扶助金的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二条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的,收回证件,并从生育或者收养第二个子女之月起停止享受全部优待和奖励。
㈧ 晚婚晚育和独生子女的奖励都取消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内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容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㈨ 福州取消独生子女证奖励的每年360的钱要不要双倍还
独生子女证是每年都有发么?不是说就办的时候给一笔1000就没了么?
㈩ 独生子女奖励取消,之前有的都没了吗
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但此前已享受奖励的父母可继续领取。
关于全面二孩政策,很多人关心今后的独生子女还有奖励政策吗?,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出生的独生子女都将无法再享受这些奖励,这也意味着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成为历史。但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
生二胎独生子女证用交回吗?
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规定,按此前“单独二孩”相关规定来看,生育二孩后应将原来领取的独生子女证交回到计划生育部门,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但以前享受的不需退回。
“不过,也不是绝对的,原则上要求退回,如果生育二胎,独生子女证也就自动失效了,所以退不退回并不重要。”该负责人表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此前已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父母,将继续按照原政策发放。据介绍,但这个时间节点现在还不确定,需要待全面二孩政策落地,我省正式开始施行时。同时,该负责人表示,领不领独生子女证并不重要,该享受的奖励政策可以享受,如果独生子女证丢失,也可以去办理机关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