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成年和父母共有一套房,成年后申请贷款买房算首套房吗
在未成年时和父母共有房产不超过2套,成年后可独立购买1套房。有些银行规定,这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1)子女给父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吗扩展阅读:
一、界定标准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
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二、相关案例
小明和小红名下有一套住房,他们打算以儿子小小明的名义再买房。
要知道,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属于一个家庭,银行会审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情况,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也会查父母名下的住房、贷款情况,他们这样操作,依然会被算作二套房。
为了堵住父母借子女名、或者子女借父母名买房的缺口,有些城市专门出台了政策,比如成都,规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能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也就是说,父母跟成年子女在一个户口本上,属于一个家庭,所有家庭成员同时受限购政策影响。
这样看来,不管是卖掉房子、还是还清了贷款、亦或是假离婚买房,在“认房又认贷”的限制下,都很难再享受首套房的政策。
而且,随着市场的不断沉淀,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城市,针对假离婚、借名买房等躲避限购的手段,出台更为细分、严厉的政策。因此,建议大家买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当地的限购政策,做好应对准备。
❷ 父命名下有一套房给子女买房写子女和自己的名字算首套房吗
父亲名下有一套房,给子女买房写子女和自己的名字,这套方对子女来说是首内套房,但容对父亲来说不算首套房。所以对公积金贷款来说,父女两个享受的贷款额度是不同的。这套房是买给子女的,但上面是父女两个人的名字,契税可能不会按首套房契税交。
❸ 子女名下有房而父母没有。子女和父母共同买房算首套还是第二套。
正常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加上子女名字就算子女的二套房。
❹ 父母的房子有孩子的名字,孩子之后自己买房算首套吗
按道理应该算首套,因为第一套房他没购买能力,只能算父母赠送,况且还有父母名字。
❺ 父母贷款买房影不影响子女首套买房贷款 – 安
一般不会的,谁贷款买的房,就算在谁的名下,跟子女没有关系,就是认贷不认房版,子女首套权买房贷款就按照首套的来,不过具体的一些情况你也可以咨询中介,比如二手房卖的比较多的公司像链家、我爱我家、中原地产想必对这些都应该比较清楚。
❻ 自己房子赠予父母后,若再买房属于第二套房吗
以下七类情况可算第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 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首付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首付比例为5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❼ 父母有一套房我再买房算首套吗
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你如果能在你名下单独再买房算首套。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在部分城市规定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
3、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4、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7)子女给父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吗扩展阅读: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❽ 子女买房,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还算二套房吗
如果你名下没房,买房是第一套,如名下有房就是第2套。
❾ 购买的首套房过户给父母后,再买房算二套吗
如果第一套房有贷款,那这个就算二套房了,没有贷款,就算首套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
1、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2、贷款买过二套以上房,后来全部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3、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9)子女给父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吗扩展阅读:
据媒体报道,中国建设银行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交通银行表示,将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已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一方再贷款买房的仍被视为“第一套房”。
对于曾经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贷款买房的仍可被视为“第一套房”。光大银行也以“个人”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有专家指出,“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可能使购房者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大的“活动空间”来规避“房贷新政”的调控作用,比如购房者可以用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等人的名义购买住房,还可以通过先全额付款再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买房操作。
这样一来,“房贷新政”可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正是为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既符合现实又有利于强化调控
《补充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住房贷款的次数。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从中国国情出发,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比较合理,而且也符合我国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规定,这样既与我国家庭现实一致,又有利于严格执行《通知》的规定,强化宏观调控。
考虑到“家庭”的成员构成有很大区别,《补充通知》特别明确,作为认定借款人住房贷款次数标准的“家庭”成员范围仅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既抑制以贷炒房,又满足居民改善住房的合理需求
《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类借款人须还清前期贷款,还须提供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为此,建设部将于近期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商业银行可根据借款人提供的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户籍证明等材料,确定其是否能够享受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余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不论其贷款是否还清,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这样,既可抑制不合理的需求(包括以贷炒房),又可满足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
专家认为,实践中由于情况复杂,《补充通知》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具体情况,在“第二套房”认定上或许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细节分歧和特殊情况,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监管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予以进一步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