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独生子女最新政策

独生子女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0-11-27 20:47:52

『壹』 中国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另外,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有具体实施措施。

『贰』 独生子女可以享受国家哪些政策

政策内容: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阅读全文

与独生子女最新政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临城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所 浏览:82
央企女处级干部退休年龄 浏览:347
敬老院慰问老人诗歌朗诵 浏览:53
访谈60岁以上老人 浏览:613
大平孝敬爹和妈现场版 浏览:790
全国人大领导退休年龄 浏览:587
吕不韦为什么能长寿 浏览:29
聋哑人多少岁进养老院 浏览:384
60岁裸体女人 浏览:472
汉代父母官叫什么名字 浏览:837
父母进厂打工怎么说 浏览:495
很讨厌老年人喝酒怎么办 浏览:999
老年人脊椎列怎么治疗 浏览:328
龙游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浏览:330
灯塔市澜潮养生会馆门票多少钱 浏览:306
重阳节爬山高中画 浏览:219
老人补肽多少克 浏览:395
预防老年痴呆症ppt 浏览:988
养老院加盟好项目 浏览:241
为什么喜欢重阳节 浏览: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