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对双女户有什么政策
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双女户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1、优先为女孩户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优先对2009年1月1日后落实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奖励2000元绝育奖。2、对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孩户,处计生服务中心优先派出计划生育专用服务车辆,免费接送。3、优先为女孩家庭提供科学致富信息及生殖保健知识。4、对贫困女孩家庭优先给予经济和项目支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5、独女户和双女户在孩子入托、入学、承包农业项目、审批宅基地地,享用优先优惠的权利;6、优先安排独女户、双女户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7、对在校的初高中学校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子女优先提供奖学金。8、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是的。
四川省执行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岁享受奖励扶助金的政策:
一是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加发5%的退休金;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二是按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成都市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清州本条件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户籍在本市,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独生子女证》)。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4、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裂正拦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5、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肆胡。
三是农村人口享受由人口计生专项经费列支的每人每月80元奖励扶助金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但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双女户。
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
㈢ 国家规定的双女户补助政策是什么
从2009年开始,来奖励扶助自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双女户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1、优先为女孩户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优先对2009年1月1日后落实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奖励2000元绝育奖。2、对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孩户,处计生服务中心优先派出计划生育专用服务车辆,免费接送。3、优先为女孩家庭提供科学致富信息及生殖保健知识。4、对贫困女孩家庭优先给予经济和项目支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5、独女户和双女户在孩子入托、入学、承包农业项目、审批宅基地地,享用优先优惠的权利;6、优先安排独女户、双女户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7、对在校的初高中学校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子女优先提供奖学金。8、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㈣ 四川省成都市独生子女证有些什么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
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
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
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
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
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
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
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
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
希望能帮助你 望采纳
㈤ 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独生子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一般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奖励与保障”中就能体现(网上有,查阅方便);
双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是在你们当地的政府出台的文件上才会体现。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㈥ 国家规定的双女户补助政策
从2009年开始,奖励扶助对象按人年均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内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容,以奖励扶助制度在当地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双女户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1、优先为女孩户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服务,优先对2009年1月1日后落实了绝育手术的双女户奖励2000元绝育奖。2、对实施节育手术的女孩户,处计生服务中心优先派出计划生育专用服务车辆,免费接送。3、优先为女孩家庭提供科学致富信息及生殖保健知识。4、对贫困女孩家庭优先给予经济和项目支持,优先纳入农村低保救助,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5、独女户和双女户在孩子入托、入学、承包农业项目、审批宅基地地,享用优先优惠的权利;6、优先安排独女户、双女户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7、对在校的初高中学校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子女优先提供奖学金。8、在开展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时,在项目技术安排、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人提出申请,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没有违返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㈦ 四川省独生子女政策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版方只生育一个权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㈧ 我是四川省内江市的,请问一下国家对农村双女户有什么优待政策
1、独生子女户主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日起至18周岁止,独生子女每月发保健费50元,农村双女绝育户女孩每人每月发给保健费25元。 2、农村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给予一 次性奖励6000元。 3、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家庭,区别不同情况,给予5000 至30000元的补助。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绝育手术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系双女户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5、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的0—18周岁独生子女、双女户女孩及其父母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支付的每年10元费用由政府财政负担,0—5周岁的女孩的医疗费给予适当减免。 6、农村领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女孩参加本市中考,可在户口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延20分录取,独男户下延l0分。 7、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以及农村特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对未考取高中和大专的初、高中毕业生分期分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 8、60周岁以上的双女户、一孩户家庭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50元(抱养子女不在范围)。双女绝育户和独女户父母从55岁开始每人每月100元,到60岁与国家接转。 9、各种计划生育手术费、检查费全免,避孕药具免费供应。 10、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低保、社会救济、奖抚、宅基地审批等。
㈨ 关于双女户的条件和政策
对农村双女户,政策跟独子一样;城市双女户,按超生对待!
双女户指第一胎生女儿,二胎又是个女儿,一般规定间隔四至6年以上,就算二胎生个双胞胎女儿也应该认定为双女户,可以要求享受双女户的待遇。
根据《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
“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 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扶助,探索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验工作。”
(9)四川独生子女双女户政策扩展阅读:
双女户家庭补贴标准规定,对于农村的双女户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以获得720元的补贴,终身有效,直至领取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金额只是国家规定的最低金额,在很多地区可以领到的金额是高于这个标准的。
农村双女户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
2、申请人需为农村户口。
3、符合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存在违规的。
4、家里只有女孩的。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农民向村里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审批之后递交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完毕提交县计生办复审,复审通过后,农民可以从当月开始领取双女户补贴。领取方式为直接打卡。
㈩ 四川成都农村的独生子女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国家优惠政策: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夫妻双方年满周岁后,每人每月享受政府奖励扶助养老金50元。 二、省优惠政策:1、农村、城镇居民、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查孕、查环、查病的“三查”服务;免费享受在规定标准之内的上取环、结扎、人流、引产、皮埋、等避孕节育技术服务。2、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凭证领取不低于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3、农村符合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可一次性奖励2000元。4、在发展地方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等方面,有优先获得照顾的权利;在由村民出钱出工的乡村公益事业中,免去一个人十年的负担;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5、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市优惠政策:1、农村独男户的保健费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独女户的保健费每月提高到20元,自领证之日起至孩子14周岁止。2、农村双女绝育户由原来每户投保600元改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农村独女户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2000元。3、在市、县区所属的各类学校招生中,农村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下延20分录取;城镇独女户的女孩下延10分录取。4、在全市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录用中,城乡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女孩,在同等条件下下延10分录用。5、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独生子女、双女绝育户个人筹资部分县区要给予适当补助。6、农村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女户和双女绝育户5岁以下女孩在全市各级医院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20%的检查费和手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