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以前单位退休没领到3600元独生子女费可到所在社区补发吗
只要你是来在单位在职退休,国家自规定由企业发放,当地政府,社区都没有法律义务发放。
按国务院,当年卫计委文件规定,当地政府只负责发放社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一次性养老补助”,你不在地方政府,社区发放范围。
你目前要想领到该补助,只有找原单位,如果原单位就是不发放,你就带着身份证,退休证,结婚登记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 没有单位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办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⑶ 退休人员退休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助吗
可以领取,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
法律依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七条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3)没单位退休可以拿独生子女费吗扩展阅读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一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十二条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
(三)经市(地)政府(行署)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
(四)特殊情况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三条 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十四条 再婚(不含复婚)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再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没有生育子女的。
第十五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登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⑷ 没有单位的家庭主妇到了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
如果在农村,去村委会咨询,可能要到乡镇上办理,如果在城区区居委会询问,街道办事处办理,记得一定要带身份证
⑸ 独生子女费一定要从退休单位领取么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⑹ 没退休去世了,还能领取独生子女费吗
如果没有到退休年龄就死亡的,其补助是没有地方领取的,即没有此项补助。必须办理退休手续后根据相关政策,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补助。
这项补助金是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本人的,其在未达退休年龄死亡的,子女和配偶无权代替其获得此项奖励,这就意味着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的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国家规定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补助。
(6)没单位退休可以拿独生子女费吗扩展阅读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⑺ 非农业户口,没有工作单位,退休了独生子女费补助在哪里领
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