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子女父母 > 辽宁省再婚夫妻独生子女奖励条件

辽宁省再婚夫妻独生子女奖励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25 23:38:49

⑴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怎么发放依据是什么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

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发放依据::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5、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4、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抚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抚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1)辽宁省再婚夫妻独生子女奖励条件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的补助政策

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第二点:还享受产假的增加,在经单位的批准后,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的产假,但是在享受这三个月的产假的时候,要减少三年的是、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发送。

第三点:独生子女上幼儿园和十八岁之前的医药费,可以在相关的单位进行报销。

第四点:获得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五十五周岁的时候和男方在六十周岁的时候,两个人要享受过不少于一次性奖励的一千元整。

第五点:当前的养老制度已经推往农村,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应该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办理。

参考资料:网络-独生子女

⑵ 二婚生育一个子女,算独生子女吗

算。只能是一方算独生子女可以拿证件吧 还有一个就不能了。

⑶ 关于独生子女的父母再婚,影不影响独生子女的补贴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版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权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然视为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2】独生子女的定义:孩子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家庭中没有再收养其它子女,那么这个孩子才是独生子女。
【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⑷ 再婚夫妻各有一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政策吗

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子女,均不抚养另一方子女,不形成法定抚养义务的。
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政策。而事实上后面那条的判定也不是那么严苛。

⑸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证需要重新办理吗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证不需要重新办理。

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后其独生子女证依然有效,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另一方也可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二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证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从当月起停止对原持证人的奖励优待。

持证人不按规定交回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证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追回原持证人不应享受的奖励费。

(5)辽宁省再婚夫妻独生子女奖励条件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

3、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⑹ 再婚夫妻生育一子办理独生子女证

不可以的

虽然女方确实只生育了一个,但是这个是看家庭总体状况专的,不可以领取的

如不属放心,可以去当地计生部门咨询核实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⑺ 再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退休后能享受独生子女补偿费吗

可以很肯定地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从来就没有出台过“独生子女补偿费”专的属政策。
再有,“再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指的是什么?指的是你们再婚夫妻都是你们各自父母的独生子女?还是你们在再婚前各自都只生育过一个子女?
如果是前者,再婚夫妻本人都是独生子女的,本就没有“独生子女补偿费”,因为国家对“独生子女费”的规定,只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这是奖励给响应当时的政府号召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当事人夫妇的;如果是后者,也享受不了这个费用,因为再婚夫妻的原配偶是否也再婚且又生育?
记住一个原则,对独生子女的主要界定之一的是:本人为父母唯一子女,既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⑻ 2014年9月启动的关于湖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于再婚夫妻(89年再婚,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且都己领

你去问一下相关单位。

⑼ 再婚夫妻男方有一孩 女方无子女婚后育一子 可以申领一次性独生子女奖

希望帮到你条件如下: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专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属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

⑽ 对再婚家庭独生子女的界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专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属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阅读全文

与辽宁省再婚夫妻独生子女奖励条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老年痴呆活动专业小组 浏览:498
邯郸养老保险怎么办理流程 浏览:339
上海电网体检是哪个医院 浏览:604
农村老年公寓盈利模式 浏览:793
养老金为什么多了650元 浏览:505
宜宾有哪些敬老院 浏览:503
父母怎么那么喜欢催婚 浏览:630
长寿花怎么修剪什么时候开花 浏览:724
中老年人不吃早餐有什么坏处 浏览:870
深圳什么时候可以体检报告 浏览:452
体检表眼位怎么怎么写 浏览:995
想长寿喝绿茶 浏览:357
贺州市养老保险查询 浏览:303
为什么邻居总是欺负我家的父母 浏览:511
描述重阳节的诗句有哪些 浏览:721
孩子要挟父母怎么办 浏览:937
女人吃什么养生保养 浏览:992
辽宁老年人补贴政策 浏览:463
农历的老人节是多少 浏览:905
养老金持股股票名单 浏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