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如何领取
上次也有一位下岗的大妈问到独生子女费的问题,说社区每年给独生子女家庭发放20元的补助,我说不知道;后来她又说,自己是从企业改制下来的,也符合独生子女政策,为什么没有一次性的2000元独生子女奖励,我只知道她还没退休,只能解释你到退休时应该在退休费上有政策,至于2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应该是原改制单位从资产剥离款中给予解决,怎么领取应该找原单位留守处人员或主管部门。不知是否正确?
❷ 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条件
既然是独生子女奖励金,当然必须是独生子女家庭才符合条件,否则都不能领取
❸ 申请独生子女奖励扶助金需提供哪些证件
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奖励标准城乡统一,父母双方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都将领到不低于80元的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根据规定,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基本标准的60%、20%、20%的比例分级负担;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财政80%、20%的比例分级负担。
按照规定,享受新政策奖励扶助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人员。
申请时间定于每年1月15日前进行。
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到户籍所在居委会提出申请: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对于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还应提供退休证和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退休金(养老金)发放证明,以及现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享受同类奖励与扶助的证明,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❹ 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1:现在依然有独生子女奖励金,但我们省是发到14,去年不知道为什么发到15.
2:领取条件是2016年1月1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双方无单位人员,到男方户籍地申请!
3:发放标准各地不一样,湖南是300一年,以户为单位,
4:该费用发放需要在年初去申报或者年审,条件符合的话会在年内发到指定账户。时间不固定
5:具体的发放政策可以咨询你们当地街道或者是区级的计生部门、
6:我们这一卡通系统可以查到这笔费用有没有发放或者是发放去向,其他的不了解。
7 : 理论上只要有一方有单位就不可以申请,比如我就不可以,我就是一个最底层的工勤办事人员,我有一年给人家申报这笔费用,但我自己却好几年没有了,因为我有工作,但我单位却不给我发。
❺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具体在哪个部门领
独生子女补贴政策一般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5)独生子女奖励金申领扩展阅读: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❻ 已退休现已将近55岁.独生子女的奖励金如何申请领取呢
已经退休的,将近55周岁,那么您的独生子女钱呢?现在还没到岁数,要到60周岁才可以领取的。到60周岁呢,如果您是企业退休就是企业那边发给您的,如果是农村的,那只有到村里去办一下手续。
❼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请书怎样写
独生子女奖励金异地申请怎样写
❽ 怎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般情况父母双方如果有单位的在单位领取,如果双方无单位,并且都未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情况可以问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咨询,按照当地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在社区申请,我们省这边要求必须是60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在社区申请,不知道你们省市的年龄要求,所以还是要咨询户籍地,当然我说的这种情况是说无单位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用,如果你说的是单位给未成年人独生子女每个月的奖励金,需要独生子女父母咨询自己的单位,是否有该项规定。
❾ 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的条件
不管判给或者没判给
父母双方都有权利拿3500的,记得,是双方
去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或者街道,有专人负责办理的
经我手办理的人,我一般会指点他们办好的
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独生子女证,照片,还有你父母的劳动合同
如果下岗的话有合同算段书,单位退休的话就在单位办理。
很简单的
关于“新政策”问题政策解答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新政策是怎样的?
答:2009年1月1日后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
2、新的奖励政策与旧的奖励政策有何区别?
答:一是改退休时奖励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奖励;二是改给予一次性奖励为每月兑现150元,直止本人亡故止;三是改有所在单位单位支付为各级财政支付;四是新政策不覆盖无子女人员;五是兑现旧政策奖励时无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政策则需提供。
3、享受每月15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该夫妇所生育的子女属无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的均属于奖励对象。
4、如何认定抚养关系?
答:以再婚时带进现家庭的子女是否达到18周岁来界定:超过18周岁(含18周岁)视为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达到18周岁视为形成抚养关系。
5、个别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奖励年限的,认为旧政策退休时就能拿奖励金,现政策还要等5年,提出异议。
答:新旧政策奖励方式有所不同,旧政策是一次性奖励,退休时兑现奖励较合理,但新政策是每月领取奖励金,由于退休时间存在差异,如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退休时就按月领奖励金的话,算下来就比55岁退休的女职工多拿9000元,同样是独生子女父母,同样是公共财政兑现奖励,享受的奖励政策也应当是一致的。因此新奖励政策按年龄时间划定,为的就是体现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6、某夫妇生育了一个子女,小孩9岁因车祸死亡,该夫妇一直未再生育,能否领取奖励?
答:独生子女死亡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的,可以享受独生子女死亡扶助政策,此政策省正在制定中。在扶助政策未确定前,可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扶助政策确定后按其执行。
7、某夫妇咨询他们一直没要孩子,也算是为国家作出了贡献,能否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答:奖励是一种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国家没有倡导不生育,实际上不生育对国家和家庭并不一定是有利的。因此新政策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的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8、“城中村”转制居民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享受何种奖励?
答:属独生子女父母的,转制前领取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转制后可依申请享受每月150元的奖励金,但原享受的待遇要同时终止;属纯二女家庭的,原奖励政策不变。
9、某人咨询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终身没有结婚,能否享受奖励?
答:不能享受奖励。因非婚生育是违法行为。
10、为什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奖励政策覆盖了无子女人员,而新政策没有覆盖,是否政策前后不一致?
答:政策的变化是以省条例为依据,原省的奖励政策包含了对无子女的补助,但新修订的《省条例》修改了原奖励办法,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只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广州市遵循上位法的规定,明确适用原政策的人群仍按原政策执行,新的人群按新政策执行,也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11、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后户籍发生同城迁移,在迁移期间如何发放奖励金?
答:户籍迁出后当月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仍由迁出地发放,次月起由迁入地发放。如迁出后未及时办理迁入手续的,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迁入当月由迁入地发放,期间户籍空档期无法发放奖励金的责任由其本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