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70后出生现在未办独生子女证,现可以补办吗
你40多岁办理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处、如果确实有用,可以到所在地社区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的计生办补办。
B. 事实是、独生子,但是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到什么部门去补办
辖区社区居委会。
按规定独生子女证丢失的可以带有关证件手续去辖区社区居委回会办理补办。
所以是答去辖区社区居委会。
但是以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是补办而是应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开放二胎后各地已经停办独生子女证,因此你这样的情况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C. 没有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原来一直没有办理,现在还能补办吗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程:
1.准备好《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复印件需有当时出示证明单位的领导签字盖章,同时注明“法律效率同原件”。
2.夫妻双方单位出示婚育状况现状,表明无再婚、超生等情况。离开原来单位的由现在单位或居(村)委会出示证明(没有单位的)。
3.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准生证、一家三口2寸合影4张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表补办。
4.如有再婚情况,需有离婚协议书。
5.如有丧偶情况,需有死亡证明。
(3)原未办独生子女证的应去那补办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规定,申请《独生子女证》的夫妻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2.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并再未生育,且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3.虽有两个符合计划内生育的孩子,但其中一个死亡,另一个在16周岁以内的。
4.丧偶后,仅有一个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的。
5.离婚后,婚前唯一一个孩子由自己抚养,孩子在16周岁以内的。
6.再婚后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一方带来的孩子且在16周岁以内,且没有再生育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符合申领规定:
1.孩子留在国内某市,父母亲均在国外的。
2.未婚生育之后永不再结婚的。
3.单身人士(包括离婚)收养孩子的。
4.夫妻双方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各自抚养一个。而后两者复婚或与未生育过的人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应发给父母而非独生子女本人。
2.《独生子女证》的申领以自愿为原则,非自愿提出申请者不能领证。
3.没有户口的独生子女不能领证。
4.必须先有《生殖健康服务证》才能领证,如果没有需补办后领证。
5.超过16周岁的独生子女,如果自愿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但需注明“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独生子女证
D. 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以补办吗
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的还可以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专开始属,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
没有办理的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为你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
《人口计生法》规定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 独生子女证没办过上哪儿去补办
办理领取《独生子抄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F. 独生子女证以前未办,现在怎么补办
办理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6)原未办独生子女证的应去那补办扩展阅读: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G. 如何补办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专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属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