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独生子女证的国家一年补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
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1)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
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该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将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❷ 独生子女费是什么时候从5元调整到10元
从2003年5月1日起,全市独生子女奖励费由每月5元调整为每月10元
❸ 独生子女证到现在还能领取每月5元钱么
你问的正确说法应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暂行办法
2008-12-25
前略
第三章 奖励费的发放
第十三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二)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其中一方因婚姻关系而形成事实迁入的,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六)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城镇居民,且无工作单位的,由各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承担百分之五十;另一方为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七)流动人口由户籍所在地承担。
第十四条 农村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村民委员会代为领取。享受奖励的父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后略)
黑龙江省按目前规定是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个月10元,双方都有工作单位的,各承担50%,就是说你们夫妻两人每个月应各领5元,一般单位都是快年底才发,发一整年的。不知你属于哪种情况(双方都有工作单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双方均无工作单位,),领取处请参照上面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三条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时享受
以下优待:
(一)国家机关和未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年龄
退休后,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加发退休费标准5%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职工,在本《条例》实施前领
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时按本人工资总额的3%分别增
加养老金(或退休费);在本《条例》实施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荣证》的,分别由所在单位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1个月工资额
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三)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民夫妻,在年老丧失劳
动能力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
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❹ 为什么独生子女费有领五元,和领10元的呀,这还分档呀
不是分档,是看单位,最早是5元,两个人每人2.5元,后来长了,每人5块了
❺ 为什么独生子女费一直是5元钱
怎么会呀,现在就是没有工作,在社区办理后,每个月每人可以领独生子女费20元呀。
❻ 独生子女费每月国家奖励费5元,可以领多少年
你是哪个省份?
江苏省是每年20元,父母双方都有,一直领到子女年满14周岁。
❼ 关于独生子女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关于二胎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征税方面的规定如下:
1、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针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明确提出“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不再退还”。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独生子女费等不征税。
就公众关心的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独生子女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回应说,根据相关税收法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7)独生子女费每月5元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内容: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计委: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❽ 大连退休前已享受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还能拿一次性奖金吗
在大连,职工退休后,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按月领取10元补助费(夫妻个5元)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由所在单位支付,二者只能享受其一。
依据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实施〈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
政府令第133号
第二十一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十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二千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因病提前退休的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五周岁)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十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二千元补助费;
(四)从未就业人员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由区(市)县财政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支付补助费。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所在单位各支付百分之五十;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区(市)县财政支付。
❾ 每月5元 “独生子女补助”
去计生委问一下,一般情况都会说政策是有钱可以领,但是钱被用在别的地方了,没钱可以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