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的宅基地子女怎么继承
如果父母去世了,自然就有子女来继承了,这个应该是很正常的现象。
㈡ 独生子女继承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吗
一、自建商住房,也是自己的房产,看看是否有房产证,如果有,就是你内的名下有了住房。容再购,再建就是第二套了。二、农村户口,国家没有限定房产数量,但只是针对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情况,如果在城镇购房,无论户口是什么性质,都要受二套住宅的限制性规定的。三继承遗产,没有户口性质的区别,没有居住地的限制(国外也可以的),也没有年龄限制。四、再购买土地建房不仅要受二套住房规定的约束,还要受土地转让、规划、性质的限制的。只要能批准购买土地,就按其批准的条件来建房。但也要受其他规定的限制,如,二套房的限制的。
亲,你的这些问题都是比较敏感的话题,但也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合法,就能办。但以上四条的回答能解决你的问题,只要合乎以上的要求就能达到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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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村独生子女在房屋宅基地的继承权方面有啥照顾政策吗是否享受继承权
以下情况,来子女可源能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一、没有和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也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宅基地具体申请条件见文章末尾)。
二、父母都是村里的集体成员,子女已经转为城镇户口。
三、房屋已经年久失修或长期空闲。
以下情况,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一、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即使已经自立门户有了一处宅基地,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农村土地确权予以确认。
二、虽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继承,但继承后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
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房屋怎么办?
一、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
二、除了不能翻建、改建、扩建以外,房子还是可以自住的。
三、等房屋不能再住时,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㈣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独生女儿可以继承吗
首先你要分清法定的继承人顺序,这样才好说你的事,至于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法律上没有规定城镇户口不得继承农村亲属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根据你的情况,你是独生女,你的继承权要优先于你的小姨,不管户口迁与否,在法律上已经是结婚的人,他没有权利来分得该遗产,当然出于你们自己的协商,那就不好说了。也就是说你不放弃的话,所有遗产都是你的。
㈤ 农村人的子女,是否能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1、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本身不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但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农村的房屋可以继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七十六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继承及变更登记的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5、对于规划新农村的楼房,从法律上讲儿女享有同等的分配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继承的法定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但楼房的产权不可以直接写为子女名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7、父母公正或遗嘱继承人为儿女中的一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8、国家或村中需要收回宅基地,需给予适当的补偿,但具体补偿的标取决于各地实际情况。参照《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