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给已婚子女买房,怎么加名字才不用过户,不让配偶参与分配
你父母去世,这套房来子你父母的那源份就变成了遗产,继承房产肯定是要过户的,不然没法证明房子由谁来继承。
如果你不想让你的妻子参与房屋的分配,那么就需要现在做两个法律文书,一个是赠与协议,写明房子是你父母全款购买,并赠与给你个人相应份额。另一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里写明你父母去世以后他们房子的份额由你个人来继承。因为按照婚姻法规定,明确赠与给个人的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写明是给你个人的这一点很重要。
② 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可以加上孩子的名字,但是需要父亲房产过户给孩子,即房产过户,可以采用转让、买卖等方式。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而父母名下的房产可以加上子女的名字。
(2)父母买房办证时加已婚子女的名字扩展阅读:
父母名下房产加子女名字所需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③ 父母买房,房产证加上女儿(已婚)的名字,这套房子会算夫妻(女儿女婿)共同财产吗
女儿既然已经结婚,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版的,假如以后女儿离婚的权话,其所占的房产份额肯定要与丈夫进行分割。如果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加女儿的名字,可以走赠与的方式,需要评估和公证。公证书上会有很关键的一点:赠与给女儿的房产份额属女儿单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已婚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子女购房算第二套房子吗
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已婚子女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子女购房不算第二套房子。
以运城市为例:
根据《运城市促进商品房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四条第四项 首套房与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认定
首套房与首次改善性住房均根据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核定。家庭成员名下无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视为首套房。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已成年单身人士或已婚无子女夫妻视为一个家庭。
拥有首套房后,再次购买住房,新购房屋面积大于原房产,或新购房所在小区规模大于原小区,或原房产无电梯新购房产有电梯,或新购房产建设时间晚于原房产,或新购房产基础设施、交通环境、周边配套设施优于原小区,以及其他根据购房人申请,经联审办集体认定视为改善性住房的房产。
本条款所明确的家庭概念仅限于市、县(市、区)、开发区促进商品房交易的实施意见文件政策界定首套房与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所用。
(4)父母买房办证时加已婚子女的名字扩展阅读
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
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⑤ 父母全资给子女购房办房产证时可以加父母的名子吗
出资人,在征得名义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
你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父母买房加孩子的名字就行了
⑥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可以写一个财产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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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⑦ 父母买房房产证上是子女的名字,父母算不算小区业主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义买,直接办子女的房产证是不可以的;
2、可以专办完父母名字的房属产证后,父母再赠与给子女就可以了。
3、办理赠与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本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本,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
(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4)、赠与合同。
(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
⑧ 父母买房时写有子女名字的,子女离婚时财产如果分配
如果婚前买房赠抄予子女属于一方袭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婚后买房赠予子女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⑨ 以子女名义买房办房产证时能不能加上父母的名字
可以加名字啊。
房产证加名可分为两种情况:有房无贷、有房有贷。
1.有房无贷的情形改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到预检窗口进行材料审核提交,材料审核齐全后凭工作人员给出的办理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贷的情形改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⑩ 父母买房写已婚女儿的名字怎么才能然后女儿单独想有这套房屋产权
婚后由一方父母来部分出资为源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认定?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且是平分的。
婚后父母出资房产的认定:
1, 要保留好父母一方汇款给子女一方的记录,这是很关键的。
2, 同时要看父母汇款给一方的时间与购房时间的间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能否合理的认定父母当时给钱是否能认定为购房之用。
3, 若父母仅仅只付了一部分房钱,法院分配房子权利时,会先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的出资款是多少(这笔钱包括首付部分+ 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后分别确定男方出了多少钱,女方出了多少钱(父母出的钱视为子女一方出的钱),然后根据双方出钱占房子现在净值的比例来确定双方各应分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