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过什么法律程序,子女才能与父母断绝关系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母子女这一类血亲关系,当事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变动,即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子女被合法的由他人收养。
按照《收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除此之外,父母子女关系不得因当事人的意愿随意解除,如什么登报脱离关系这一类做法,我国法律不予支持。
(1)父母跟子女因为婚姻断关系扩展阅读:
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权利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
如果子女已年满18 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已经离婚,抚养义务也不会随之消失。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只要要求合法,法院就会根据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抚养能力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扶助”强调子女还应该在精神上、感情上给予父母关心和体贴。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父母子女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样受保护。
❷ 为婚姻与父母断绝关系,好无奈!
我都有点搞不明白,你的婚姻是因为感情,还是因为现实需要。怎么能因为现实困难专就属这样、那样呢?你的父母对你的不满是不是也看出你的婚姻是可有可无的呢?如果你重视它,就应该让父母看到你的决心,你的做法,加油,相信你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❸ 在法律上父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吗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法院不会受理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❹ 关于子女断绝关系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的事情
1、恐怕很难,鉴于年代久远,应该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从法律获得救济
2、此问题无意义,身份关系不因当事人的承认或者拒绝而改变,你父亲断绝关系的看法本身违法,不被法律承认
3、同2,顺便说下肯定有赡养义务
4、如果房屋只登记在父亲名下,则父亲是唯一的拆迁受益人,其他人无权利分的。
❺ 父母坚决反对子女的婚姻,甚至要断父子关系,该怎么办
广东胡律师:
1、我国法律并没有条文支持儿子与父亲走法律程序断决父内子关系,父亲对离婚容后的孩子未尽到抚养义务,此孩子在18岁之前可以上法院起诉父亲,这是孩子的权利;
2、在法律上是永远不可能解除父子关系的;
3、成年后儿子必须对父亲尽赡养义务。
❻ 父母总以断绝关系要挟子女的婚姻,这样真的好吗
父母这样做错的离谱了,第一断绝关系要挟子女,错!第二子女婚姻自由,要挟子女婚姻如果不幸福,痛苦谁来买单?第三做长辈不讲理不为榜样,家庭失去和谐温馨,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