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关于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经典案例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内条规定,父母容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2. 谁能给我写一篇关于离婚后子女探视问题的案例.和关于这个案例的一篇论文吗
【内容摘要】:离婚已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本文就目前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进行讨论,包括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抚养的归属,抚养费的给付以及探视权的规定。再从外国的立法与我国的立法相对比进行评析,提出作者的一些看法和见解,并对这些看法进行深入讨论,提出法律条文的修改建议。
【关 键 词】:子女抚养 抚养费 抚养义务 探视权 监督机制
迈进二十一世纪,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也随着世界的发展,在发生与时俱进的变化。“从一而终”的思想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束缚着中国妇女。“围城外的人想进去,围城里的人想出去”,想走进婚姻围城的人有,想冲出婚姻围城的人有,而且数量在不断的增加。这体现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上明确规定的。当然,婚姻自由所包括的不仅是结婚自由,还有离婚自由。这是法律赋予人们相对于以前有很大的自由!而这自由所带来的后果是多样的。在这里我们所要讨论的是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如果这处理不好,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随着离婚案件的数量上升,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父母离异后,子女没有受到很好的教育,身心没有朝健康的方向发展,最后走上歧途。因而在这里进一步强调完善我国法律对离婚后子女抚养的问题处理的规定,是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的立法现状
我们不仅可以从民法中找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依据,还可以从单行法律法规中找到法律依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我们这里重点从我国的婚姻法对离婚后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子女抚养的归属、子女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的有关问题进行阐述。
(一)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根据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男女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受父母离婚关系的影响。这只是从广泛的方面讲,其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父母离婚后,其中还包括了有关于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这些关系中不能简单的讲,我们在这里分三种情况讲:
1、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为他们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这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除的。更不能因人的意志而改变。离婚只能消除父母间的夫妻关系,不能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父母离婚以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父母离婚前后不会有什么变化,是完全相同的。父母对子女都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因为养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在婚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在养父母离婚后,仍是养父母的子女,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除非有变更收养关系的事实存在。
3、继父母与继子女在继父母离婚后的关系,是相对前两种比较复杂的关系。首先,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未形成抚养关系的,便会在继父母离婚以后关系消灭。其次,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况:对于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可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对于继子女有父母抚养成年的,他们的关系不能因继父母离婚而消灭;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继母或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二)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
在确定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后,应该关注的是子女抚养的归属。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随何方生活,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利益,是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容易发生争执。处理这类情况应该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的角度出发,找到最有利的解决方法。
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相关的规定是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的司法解释中对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阐述。我国对对子女抚养的归属分以下两种情况:
1、哺乳期内的子女抚养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所谓哺乳期一般指婴儿从出生之日起至二周岁为止。这样的规定是有利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可以在母亲身边,随时可以受到很好的哺乳照顾。但是对于这种规定也有例外情况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首要原则是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不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要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品质、抚养能力、生活环境以及与子女感情联系方面的因素,特别是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自己的选择权。当父方和母方发生争执的,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是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的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的优先条件予于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3. 小学生的挫折的案例(比如:父母离婚)
现在的孩子,比较没有抗压能力
一旦遇到挫折就会精神崩溃
可以试着从平时的教学入手
做错事要受到批评,让他们懂得这是正常的
4. 有没有父母离婚,小孩子日后比较成功的例子
“大姐大”梅艳芳4岁半就因为爸爸的离开而失去了她的童年;张曼玉的父母离异后,被判给母亲,所以长大后她很少提到她的父亲;关之琳的父母也因早年失和,在女儿长大后离婚,关之琳为了要看父母必须两头跑;而单亲的梁朝伟出生在一个非常清贫的家庭中,父亲又赌又酗酒,母亲提出离婚,为了照顾母亲和年幼的妹妹,梁朝伟15岁就退学到舅舅的店里当报童,还卖过空调、洗衣机等家电贴补家用;周星驰家里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父母在他10来岁时离婚,他在父母分居后被寄养在阿姨、婆婆家,小时候经常为了被人取笑没有爸爸而和别人打架。 张柏芝上小学的时候,她爸妈就离婚了,她跟妈妈一起住。从小她就是一个独立的孩子,家里的三个弟弟小时候没少受她的管教。小学毕业后,她自作主张去澳大利亚留学,入行后,她为弟弟出学费、为爸爸买房子。梁咏琪的父母也是在她上小学的时候离婚的,她和双胞胎弟弟与妈妈生活在一起。妈妈为了抚养两个孩子而拼命工作,常常会忽略和他们的沟通。外表乖巧的梁咏琪是学校里出名的捣蛋鬼,不过还好她的妈妈对她很宽容,她也很努力,无论是在学业还是事业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李玟和萧亚轩一个是没有爸爸的遗腹子,一个是上幼儿园时父母就离婚的小女孩。妈妈都是她们最亲的亲人,也是她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们从小就体会到了母亲为家庭所付出的辛劳和艰苦,对家庭她们都有着深深的依赖。成名后的两位辣妹对妈妈的话也是言听计从,是名副其实的孝女,凡事都要问妈妈的意见,只要妈妈开心就好。 有不少人因为婆媳不和而离异,范晓萱的父母就是这样,她一直跟着单亲妈妈长大。范晓萱的母亲DiDi很要强,她离婚后靠在歌厅唱歌赚钱维持生计。她对范晓萱的培养舍得花钱,让范晓萱6岁学钢琴,9岁学排笛,还送她去学费昂贵设有音乐课的学校学习。在萱萱入行后,理所当然地当起了她的保姆,跟着她四处奔走。 徐怀钰的母亲离过两次婚。离婚后,她自己独立抚养了4个儿女。徐怀钰从小就很懂事,成为歌手后,有了养家糊口的能力后,徐怀钰就坚持不让母亲出去做工。范晓萱和徐怀钰成名都较早,当年她们都是以天真可爱的形象为人喜爱,而其实她们却是最叛逆的小孩。现在的范晓萱以手脚刺青、浑身打洞来显示自己的特立独行,而徐怀钰则是性格豪爽、口无遮拦,常常得罪人。单亲家庭长大的她们还是选择了最叛逆的方式来掩饰和保护自己。 看到今天自信满满的国语歌坛小天王周杰伦,相信你不会想到他也曾是一个自卑的单亲小孩吧。孤独、内向、寡言、叛逆……单亲小孩的特质在周杰伦的身上特别表现得明显,虽然他否认《爸,我回来了》这首歌写的是他自己的经历,但是那种情绪却是非亲身体验而无法感受的。不过,杰伦的妈妈对他的成长一直都很负责,除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之外,还让他学习各种乐器,令他对音乐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可以说,如果没有妈妈,就没有今天的周杰伦。 28年前,曾宝仪3岁,妹妹两岁,曾志伟与宝妈在香港离婚。姐妹俩既不跟爸爸,亦非跟妈妈,而是搬到台北由祖父母抚养,说来比单亲家庭更糟。 “那时爸妈还年轻,要任何一方带着两个女儿继续打拼事业都很困难,由爷爷照顾是理所当然的———你说对我和妹妹不公平?有句话叫盖棺论定,事情要长时间观察才知好坏。我庆幸,未懂事前他们已分开,我不用经历拥有过又失去的痛苦。 “他们偶然也各自来台湾看我和妹妹。人生难以十全十美,如果爸妈好端端在,与爷爷便未必那么亲近了。我常说,如果小朋友成长需要一个苹果分量的爱,我已经获得两个苹果了。” 徐若瑄妈妈20岁就步入了结婚礼堂,由于太年轻就结婚,因此婚姻都没有维持多久就划上了休止符。徐若瑄的母亲在离婚后,就到日本去学美容,因此她5岁以前跟父亲住,她的母亲回到台湾后,她又回到母亲的身边。小时侯因为家里穷,父母不断换职业,面店、洗车店、服装店都开过,就是没成功过,徐若瑄记得家里前后搬了30几次家,全台湾地图上能念出的地名,几乎都住过,不过每次搬家,房子都是租的。直到去年,徐若瑄赚钱了,帮家里买了第一栋房子:“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拥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不是租来的。” 徐若瑄的妈妈是泰雅族人,很会唱歌,她常常参加歌唱比赛,家里的电风扇、电视、冰箱都是妈妈歌唱赢回来的奖品。那时,徐妈妈开了一家小小美容院,还要张罗小孩吃住、学业。美容店不作之后,炒的一手好菜的徐妈妈还开小吃店、卖便当。当时和姐姐一起念台北商专夜间部的徐若瑄,在“少女队”解散后,担心生活会陷入恐慌,白天,她和姐姐一起作便当快送的工作,晚上再去念夜校。
5. 离婚后女孩随父亲生活失败的案例或者不利因素
父母离婚后,哪一方应该提高自己的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有优先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生活与哪一方的孩子一般是根据儿童的“有利于”的原则健康成长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为了跟随哺乳的母亲哺乳后抚养子女,如提高问题的原则,因为双方不能达成争议发生时的协议..审判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儿童和具体情况“这样,谁提出这个问题的儿童,应根据该女子以确定两种情况年龄的利益:孩子第一泌乳期他的母亲。由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了“一些关于人民法院具体意见处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儿童,通常是他们的母亲生活的一面。 “如果母亲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也可能有生命之父方:
(1)持续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他们的孩子不应该生活在一起;
(2)有抚养条件无尽的抚养义务,而父母的要求孩子与他们的生活;
(3)因任何其他原因,确保儿童不能是生命的母亲身边。
另外,双方的父亲生活,和没有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并达成协议岁以下儿童的父母可能会被允许。
二,孩子谁提出这个问题后哺乳。首先,父母双方应协商,根据双方的裁决的情况来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如果父亲和母亲的身边都需要有自己的生活,根据上述最高法院的意见第3条和第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的规定:
(2)儿童与他们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改变生活环境对女性明显处于劣势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而其他有其他的孩子;
(4)儿童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孩子长大了有利的,和其他与持续性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孩子们不应该生活在一起的其他情形。
(5)父亲和母亲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都要求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而是单独的儿童与祖父母共同生活了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帮助他们的能力孩子拿孙子女或孙子女,以及照顾子女作为优先条件父亲或母亲住予以考虑。
如果孩子是一个完整的10未成年人,当父母双方对女性的父亲或母亲生活纠纷,根据第5条的规定,认为应考虑儿童的意见。
另外,其6还提供了对儿童的保护有利于利益的前提下,无论是父母养又将孩子的协议,可以被允许。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的任何时间,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大的变化,有能力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由双方协议首先确定,如果协议失败,您可以要求通过诉讼来改变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
(1)与子女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由于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生活在一起;
(2)与子女之一生活的无尽的子女抚养义务或虐待行为,或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有不利影响;
(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其他生命,当事人必须提高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去改变。
离婚后,谁抚育孩子的孩子应该有利于来看健康的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老婆可以离婚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离婚后,孩子哺乳,哺乳的母亲抚养权与原则”,即在哺乳期,孩子是母亲的乳汁的孩子,一般应直接孩子和父亲母亲保管,需要通过相互协议或赡养费支付法院的判决的每月数额。
确定子女抚养费一般原则
有利于儿童健康,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的归属子女抚养费离婚后的问题当离婚的起点,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结合父母双方抚养和抚养条件的具体情况,解决的能力。发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为他们的孩子,家庭环境,情绪因素,如父母和子女的责任感。
★不应被视为难产和再婚父母的合理要求。
★各种条件下的各方都基本相同,由党来提高经济原则的能力。
★10岁或必须确定儿童,不论父亲或母亲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的能力。
确定孩子的具体方法,育儿
★监护权离婚的哺乳期。 “离婚,哺乳期,哺乳期的母亲被拘留的原则后,”这是因为哺乳时,宝宝的成长和发展是最有利的。考虑到宝宝的成长和发展的利益,后两人离婚,带着孩子谁是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母亲应该是保管的法律。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母乳喂养是不是这个情况下,当夫妻离婚,如何确定子女抚养归属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孩子两岁,生活与她的母亲,但在下列情况下,一般的母亲,而且还与父亲同住:一位母亲与持续性传染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以及他们的孩子不应该生活在一起;其次,母亲保管条件不同而不同他们的职责,而他的父亲问孩子们与他们的生活,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或他们的母亲生活的一面不能肯定,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为养育孩子是显著为负,或者母亲的行为并没有结束,不利于生长他们的孩子,或者因为犯罪被监禁不可能抚养子女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等等养育
★本节还提供岁以上:。 “孩子哺乳,因为这两个争执不下托管协议的结果没有达到,人民法院和当事人的判断根据孩子的具体情况感兴趣。”离婚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年龄过,父亲或生活的母亲,由父母双方同意的第一个决定,所以当未成年子女的双方家长监护纠纷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要由双方协议解决,自愿的当事人,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提高父亲或母亲的生活侧面的未成年子女,或有利于保护儿童利益的双方父母轮流养的几种方法来解决抚养权的前提下,法院都可以允许的。
由于子女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的问题,法院应与父母双方提高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健康成长的儿童原则的青睐,但需结合作出适当的裁决,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父亲和母亲的年龄超过被要求用自己的生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必须做绝育手术,或任何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儿童与他们长期居住,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显然不利于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而其他有其他的孩子;
(4)儿童与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子女成长有利,而其他持续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的孩子是不利于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不与子女同住。
★双方家长10或以上居住的父亲或发生争议的母亲岁的未成年子女,你应该考虑儿童的意见。
★父母双方的状况,提高儿童基本相同,都要求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而是单独的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帮助他们的子女或孙子女的能力把孙子照顾孩子,因为孩子与父母优先居住条件予以考虑。
★在赞成的前提下子女的利益的保护,父母双方的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当允许。父母双方可以有一个孩子生活在一起同意通过提高负担所有的孩子抚育,但一经查实,要显著提高提高双方的能力,不能保证孩子的成本,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都趋向的要求单方负担,不允许的。
★归属子女抚养费。改变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双方父母或子女,应当改改抚养权归属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改变父母双方的协议,协议变更子女抚养费的关系只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应该给予;第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更改任何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持
要求子女抚养费之间的关系(.. 1)任何一方与子女患严重疾病或残疾因无法共同生活继续抚养子女的;党
(2)与子女同住,不支持义务或虐待行为的孩子,或与他们的孩子的生活确实对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10或以上,愿随其他的生活,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岁未成年子女;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费,并应允许之间的关系。此外,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拒绝提高他们的孩子,可以通过暂时执政党保管给出。
应该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达成此协议,应受到起诉。这是因为:在新形势下提出的索赔,不处理有关离婚和婚姻财产的原离婚案件的问题,但不存在(或已解决)时,与孩子打交道支持新原离婚案的情况下的各方面。因此,它不是原来的继续离婚案件诉讼,离婚案件是不是原来的判决子女抚养问题,调解协议的纠错,所以应当将案件起诉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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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种情况,你说,我觉得你获奖的几率很大,因为现在不是哺乳期,和孩子以前一直由你的父母。 (在条款前)
(5)父亲和母亲养育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都要求他们的孩子住在一起,但仅靠孩子与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很多年,和祖父母的要求有帮助他们的子女或孙子女照顾孙子,父亲或母亲同住的儿童被认为是一个优先条件的能力。
6. 近几年离异家庭的孩子犯罪行为的案例
,3 名犯罪嫌疑人皆是 20 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且都来自离异单亲家庭。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2 月期间,永年区公安局数次接到群众报警,永年区铁西厂区及村庄周围相继发生多起变压器铜芯被盗的案件,严重影响了周边企业的正常生产和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
接警后,永年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发现几起盗窃案的作案手法相似,通过对周边进行大量的走访调查,经细致工作、分析研判,最终成功锁定了此系列案件的 3 名犯罪嫌疑人。2020 年 2 月,办案民警在摸清该 3 人的行踪后,经缜密布控、迅速出击,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任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任某 3 人对盗窃变压器铜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经验丰富的民警在审理工作中发现 3 人尚有其他案件没有交代,在加强审讯攻势、耐心说服教育下,3 人又供述曾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凌晨,在永年区河北铺桥头一废品收购站实施盗窃,盗窃获得 10070 元硬币。
民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3 人均是单亲离异家庭的孩子,且都成年不久,脸上的稚气尚未完全消散。由于缺乏家人的关心教导,平日里游手好闲、结伴厮混,没有正当职业和经济来源,便合伙琢磨盗窃的方式找钱花。
目前,3 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7. 父母离异孩子教育案例
提供一个真实的案例:
小邵的爸爸妈妈在他9岁那年离婚了,他被判给父亲回。后来他父亲找了新答的妻子。他就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原本聪明好学的他从此不再思学进步,思考问题特别极端。曾经因为失恋,割腕多次,有一次差一点就......。现在,他已经长大了。现在的他对父亲、母亲都没有太多的亲情......
在他整个成长过程中,家长(监护人)没有对他进行引导和教育,家长对他的放纵与奶奶的溺爱,使他变得非常自私,做事我行我素。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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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血缘关系,不能因当事人的意思而予以解除,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方还是由母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37条和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应做如下处理:
1.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应按以下情形处理:(1)继父母与未成年的继子女的关系可因生母与继父、继母与生父的离婚而消灭;(2)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消灭;(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2.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归属。离婚后,哺乳期间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抚养关系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原定的抚养方式可能因为父母抚养条件的变化和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而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方式,可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之诉。人民法院应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维护子女的和权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父母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4.子女抚养的负担。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或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当父母双方就抚养费达成协议时,法院可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5.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与方式。抚养费给付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子女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已满18周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须给付抚养费:属于尚在学校接受高中教育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于抚养费给付的周期较长,数额较大,原则上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给付方从事农业或其他生产活动而没有固定的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给付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6.子女抚养费的变更。离婚后,对离婚抚养费的数额,在父母或子女情况发生变化时,男女双方及子女都可以依法要求予以增加、减少或免除。子女或抚养方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经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原来的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给付的;因犯罪正在服刑,无力支付抚养费的。
9. 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案例一、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
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案例三:个别案件恶性较大,犯罪手段成人化,应增强法制教育和学生管理。
小毛和小夏两人均为北京某职业高中学生,一天,两人在小毛家喝了酒后在离小毛家不远的荒僻处遇到了大明。小毛说大明跟他一直以来都有矛盾,提议一起打大明一顿。小毛和小夏二人持铁管殴打大明的头部等部位,持续追打致使大明死亡。当天晚上,小毛返回事发地点,确认大明死亡后,将大明掩埋。
案例四、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缺陷是职高人群犯罪的根本原因,应当重视家庭的基础作用。
小白是北京某中学在校生。小白的母亲早年与小白的生父离婚后一直与李某同居,多年来李某脾气不好,经常殴打小白和她的母亲。
一天,在李某再次殴打小白的母亲后,小白的母亲在家中持铁锤将李某杀害。小白在明知母亲犯罪的情况下仍帮助母亲清理现场血迹。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小白主动交待了协助母亲破坏犯罪现场、毁灭犯罪证据的事实。
案例五:爱好引导不良可能引发攀比风气,诱发盗窃犯罪,应当正确劝诫。
小文、小宫都喜欢养宠物,尤其是外形独特、数量稀少的宠物,可以向同学炫耀,但两人都没有钱去宠物店购买。后两人经预谋,决定到宠物店偷宠物。半夜,两人携带工具以撬锁方式进入被害人的宠物店,盗窃了美洲鬣蜥三只、古巴变色树蜥两只、西非巨蜥一只,经鉴定,这几只宠物价值两万五千余元。
(9)父母离婚子女犯罪案例扩展阅读
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
加强法制教育。前些年,为了适应全民普法的重要,各级学校都开设了法律常识课,但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法制教育课不但未得到加强,反而因很多学校为与文化课冲突而削弱了。
实践证明,在各级学校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是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如今是法制社会,法制教育应从娃娃抓起,“示之不可为,晓之不能为”是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的有效措施,所以,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学校的法制教育要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内容由浅及深,形式丰富多彩,在授课过程中,要根据内容结合学校,有的放矢的授课,同时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以组织学生观模公辅、公判活动、宣传栏、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
努力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的把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懂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增强他们抵御违法犯罪的自觉性。
10. 父亲有案例民事纠纷造成的他人轻伤二级怕影响孩子工作前途假离婚孩子跟母亲这样对孩子找行政工作有影响吗
首先,一般情况下,行政工作的政审,一般是要求直系亲属出具无刑事犯罪的内证明,虽然父亲容是民事纠纷,但是致人轻伤二级,对方是可以再提起刑事诉讼的,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其次,直系亲属,不因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离不离婚到时候真要政审,还是要政审你父亲的,想通过离婚避免是不可能的。
建议吧,和对方和解,别让对方对你父亲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