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了,怎么享受探亲假
职工来丧偶或离婚又未再婚的,如具源备探望父母的条件,在丧偶或离婚满一年后,即可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第二项(即: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满一年的,可在满一年以后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满一年的,自下一个年度起享受探亲待遇。
⑵ 父母离异后,独生子女证还生效吗
独生子女证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证件,如果父母一方是国家公职人员或有条件的国有专企业,会产生单位发一属定数额的“奖金”的情况,除此之外法律上似乎不会有实际 意义的效果;现在要生小孩的如符合规定,生好了,不符合规定的,准备好罚款。
⑶ 父母离婚后 还能办独生子女证么
虽然你父母离婚后都并未有所生育,但独生子女证是在小孩16周岁之前,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明以及准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但每个地方都有所例外,你可以去你家所管辖的居委会询问不能
⑷ 离婚后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是每年一次吗
凡事孝为先,谁规定的父母探亲假是每年一次,如果条件允许,随时都可以的
⑸ 我父母离异很多年,当时法院判决我由母亲抚养,母亲当地,父亲在外地,请问我可以享受探亲假期吗
当然可以啊,这是你的亲生父母,探亲假和他们离没离婚没有一毛钱关系。
⑹ 父母离异的职工是否享有探望父母的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明确了父母的界定:"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这样的话,这个职工能够享有的探亲假规定的父母,应该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因为父母离异时,职工已经抚养大了,而其继父不在探亲父母之列。同时,由于其与父亲住在一起,所以不能享受探望母亲的假期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
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三、《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则不应再享受探亲待遇。
五、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难产、双生七十天)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六、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八、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
九、职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职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行政提出申请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十、各单位要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并且不得因此而增加人员编制。
十一、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十二、有关探亲路费的具体开支办法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十三、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予以废止。
⑺ 父母离婚的独生子女
严格的说,这个小孩不能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专小孩的。属独生子女必须是没有同胞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与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收养或抱养的兄弟姐妹的小孩。
但在实际办理时,因为离异后非抚养方的生育情况难以掌握,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只要抚养方不再生育,计生部门一般是给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⑻ 父母离异 独生子女证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⑼ 父母离婚过后算独生子女吗
你好,
你这种情况,只要你父亲没在结婚且生育子女的话,且你现在由你父亲抚养,你就算是独生子女。
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
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你的情况应该和第四款符合就是独生子女了~
很荣幸为你解答~
⑽ 父母离异后,我算不算独生子女。
应该算独生子女的。因为你父亲是再婚后生育。独生子女的判定标准:
(1)夫妻内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容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