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必须随父母落户吗可否将子女户口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上
你好!
不能把新生儿的户口按在祖父母,子女户口必须随父母任何一方,特殊情况除外、外祖父母户口上依据现在的户籍管理制度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⑵ 子女随父母落户问题
1、“子女随父母落户问题”:呵呵,朋友,您这事不属于“子女随父母落户”了,子女版随父母落户政策中的“权子女”,一般是指未成年子女,有的地区还要求16岁以下、或是14岁以下呢。
2、如果您想将户口迁到您父母的户口上:应先取得您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由您父母持户口本、户主本人、和您去派出所申请入户,如果理由正当应是可以),然后凭迁入证到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证,凭迁出证到父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如果您的户口迁到了朝阳区:以后您孩子的户口当然就可以迁到朝阳区了。
4、如果不行,还有个办法:就是以子女无人照顾为由,以后直接将孩子户口迁入奶奶家,这也是正当理由。
⑶ 宝宝上户口必须随父母的户口走吗必须是投靠父母才行吗
不用,一方监护人就可以办理孩子上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准备材料:
(1)父亲或母亲书面申请。
(2)出生医学证明或单位和知情人出具的能够证明直系关系和出生日期的证明。
(3)父母结婚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随父亲入户的,还需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子女未落户证明;(玉溪市内可免除此证明,由户籍民警上网查询后给予办理)。
(5)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出生登记落户时,对无出生医学证明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应认真登记,按月报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汇总后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⑷ 孩子户口是否只能跟随父母其中一方
是的,随便上父母那一方都行。
⑸ 子女户口一定要随父母一方么
按照政策规定,复子女制户口只能随父或者随母落户,但这是说新生儿出生申报户口的。不过如果你长期居住在呼市的话,找找派出所的领导,把户口安在你奶奶那儿也不是不行,虽然不是很符合户口规定,但是同一个城市的户口迁移也不难办,找找关系迁到你奶奶那里应该没什么问题。
⑹ 孩子上户口必须父母双方都去派出所办理吗
你好。不用,带出生证明和孩子父母户口本等资料去就可以
⑺ 子女户口可以随父母户口本迁移吗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当事人的子女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成年、未婚且未就业),并且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
2、当事人(子女)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7)子女的户口类别只能随父母吗扩展阅读: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⑻ 小孩的户口必须跟随父母吗
不是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山西省为例,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不需当事人提供未落户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四)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会、村委会证明以及社区民警的调查报告。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第十七条 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申报户口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户口登记前死亡的,应当申报户口登记,同时以死亡原因注销户口。
第十八条 婴儿父母一方为军人或学生集体户的,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户口。
婴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集体户的(不含学生集体户),随父随母自愿选择登记落户。
第十九条 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的,可在婴儿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户口。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待一方退役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⑼ 子女户口随父还是随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