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安徽省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不能了,因为开放二胎后已停办独生子女证,所以不能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了。
B. 安徽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起每月有50补贴是真的吗
按照2014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也就是说,省里规定的是“不低于20元”,并授权各县、市、区政府。因此,你们当地是否是50元,还得向你们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
再有,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C. 安徽芜湖市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件
1、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明;
3、孩子生育证;
4、出生证;
5、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
6、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D. 安徽省领独生子女光荣证怎样办理
很简单来,你只需随带身份证、自户口本、生育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到村委或者社区开个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带上女方的一寸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申领即可。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 安徽省安庆市2016年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开始实施,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
2016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6年12月30日,《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和国家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按照国家“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新条例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可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夫妻,如果在新条例之后再生育子女,就不再继续给予奖励。但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用退还。
2016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二孩”政策
2016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我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的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要求再生一个,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此前享受的也不用退还。
2016年12月21日,计生法草案 删除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2016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提出,本修正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由于新法实施后将停止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因此,符合两孩政策又不愿意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育龄妇女,需要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逾期将不再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自愿只生一孩不再奖励。此前,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不同,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独生子女费发放政策取消以前,自1982年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证有什么用
1、每年发给6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6、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F. 安徽省独生子女证怎么办,是怎么补贴的.谢谢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来个子自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可以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报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5至15元,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省里准备提高15——30元)
G. 在安徽以前没办独生子女证的2019年还能补办吗谢谢
不能了,因为现在开放二胎已经停止办理独生子女证,所以不能补办了。
H. 办理安徽省独生子女证
你好,你告诉他。你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可以把准生证,出生证,户口本一起给他看。问问他是不是登记的时候搞错了。态度强硬一点。
I. 安徽16年之前生的2020年能不能领独生子女证
这种情况当然可以的,没问题。你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就可以了。
J. 安徽省申请独生子女证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去当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就可以了,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