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半途失去兄弟姐妹的算不算独生子女
不算,因为曾经有过兄弟姐妹,就不算是独生子,独生子是一生中只生育一个孩子。
『贰』 个税专项扣除 子女教育 已去世的兄弟子女算吗
不一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回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答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扣除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叁』 对有兄弟姐妹、但已经过世目前仅剩纳税人一人的,能否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按现行政策规定,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因兄弟姐妹去世只余一人的,不属于独生子女。
『肆』 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还算是独生子女吗
独生子女户界定: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专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属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伍』 兄弟姐妹已夭折算不算独生子女
不算,按规定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并且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才算独生子女,因兄弟姐姝夭折的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规定所以不算。
『陆』 其他兄弟姐妹已死是否按独生子女扣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版、薪金所得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柒』 不是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去世,赡养老人的附加税,如何填写扣除
根据官方反馈,这种情况目前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
『捌』 兄弟三个,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户口移了,那剩下的算不算独生子
不算是独生子。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版依法只收养一个子权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独生子女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玖』 一个孩子去世,另一个算独生子吗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回的独生子答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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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税务部门是有明确答复的: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回女赡答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意思是在2019年为止兄弟姐妹都已故的话,2020年可以按独生子女来享受2000每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