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不给孩子、遗产犯法吗子女可以告父母吗
不违法,父母的财产他们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毕竟那是他们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独立的支配权。除非他们对自己的财产分配影响到无法独立生活、没有生活来源的子女的权益。
㈡ 子女从未就父母遗产分割协商过其中一方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吗
遗产分割,以协商为先导。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判。当然,多个继承人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一方或多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㈢ 子女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子女赡养父母制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实践中也有子女无需赡养父母的情况,那么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㈣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他还能分得老人的遗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子女可以起诉父母不给遗产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㈤ 如果子女赡养父母,父母不给子女遗产怎么办
1。子女赡养父母和父母抚养子女这都是法定义务,与双方的财产继承无必须关回系。答
2。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独立处置权,即使不给子女,子女也仍有赡养义务。因为子女的赡养是法定义务,继承不是赡养的条件。
3。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他们都有处置权,如果是从遗嘱的角度讲,如果你父亲立遗嘱处分财产,只能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中他自己的份额,超出此份额部分是无效的。
4。如果你父亲直接处理了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不同意,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或分割。当然,这是你母亲的事了。
㈥ 子女不给父母不让上坟所得遗产能要回吗
这个要取决于遗产是怎么分配的?
这样分配遗产是不是得到法律的保护?
㈦ 为什么父母的遗产不分给女儿(有这样的规定吗)
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没有先后之分。但是,也并不是一定非得内给所有子女继承不容可。如果没有遗嘱,则子女为同顺位继承人,可以协商继承份额,也可以平均继承。但如果父母立下遗嘱,遗产只给一部分子女继承甚至是不给子女继承,这都是父母的自由,都是合法有效的。但在生活实践中,由于重男轻女封建思想作祟,很多都认为女儿出嫁是别人家的人,儿子才是自家人,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虽然这是不对的,可是大家都这么操作很多女儿也只有接受。当然你如果不认同,也可以起诉,只是就算胜了官司也输了亲情,如果不是家里有矿,这个账还是算一算吧
㈧ 不赡养父母,有权继承遗产吗
问题:前不久,我们村流行了一句顺口溜:“死不继承财产,生不赡养父母。”一些年轻人纷纷同父母签订有类似内容的协议。我是村里的团干部,我总认为这种说法不正确,但苦于找不到能说服的理由,特向你求助。请问题:“死不继承财产,生不赡养父母”的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是基于对遗产的继承而产生,而是基于血缘关系所确立的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在现实生活中,丧失劳动能力、年老多病或其他原因需要子女赡养扶助的父母,即使没有财产可以继承,也不能免除子女对其应尽的赡养抚养义务。我们在理解这一法律规定时,还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去正确理解和执行: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多方面的,既包括经济上的供给,又包括感情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顾。②子女不论是否与父母共同生活,应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自觉地给付相当的赡养费用,使父母保持不低于当地一般水平的生活条件。有双子女或多子女的,子女应根据经济条件分担赡养费。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既定的义务,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是天经地义的。子女以“死不继承遗产”为由,拒绝赡养父母,是违反法律和道德的共同要求的行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有关部门可应老人要求调处赡养纠纷。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贯彻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认真依法司法。④据《婚姻法》第3条关于“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和《刑法》第261条关于“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规定,对虐待、遗弃父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受虐待、受遗弃父母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从你反映情况来看,即使一些年轻人与其父母签订了有关“死不继承财产,生不赡养父母”的协议,也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样的协议是规避法律的无效协议,一旦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仍要对父母尽义务。
㈨ 子女遗嘱没给父母遗产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抄,但是袭如果父母条件困难,必须依靠子女生活的,法官在裁定分配遗产的时候,会更根据事实情况适当分配以维持正常生活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
法定继承的部分中: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