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宅基地是父母的,房证写的父母名字。现在拆迁,1个儿子盖的屋,其他子女也来挣,有他们的份吗
有资格,但父母有愿意分给谁的决定权,至于1个儿子盖的房子也是家庭内部划分问题,所以作为子女都要孝顺父母,不然父母有权利谁都不分,如果不赡养老人一样违法。
『贰』 农村宅基地正名字改成儿子名字,可是儿子不是农村户口怎么办!
宅基地是不能更名的抄,只能落户。
宅基地使用权
1、占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宅基地的使用。对于宅基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使用。
2、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明显的时间限制。不论宅基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建设情况,宅基地使用权除非依法定原因被剥夺,对于宅基地上的建房,与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受法律的长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自由行使权利。
3、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建筑和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
所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5、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国家保护使用房屋合法买卖、继承、赠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为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叁』 农房已分户,但宅基地名字还是父母的,子女是否拥有一半房产
不能。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家庭成员协商约定只对内部有效),父母百年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如果只有宅基地,不能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3)宅基地父母证加子女名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肆』 农村宅基地使用产权证上写的父亲名字房子是儿子盖的房产归谁
农村宅基地的话是一户一宅,土地和建筑物是一体的。也就是土地和房屋是一家人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按照户批准发放,户有户主,政府登记造册会登记户主的名字,以后户主发生变化不一定保持同步。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办理流程:
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伍』 拆迁的房子房产证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吗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5)宅基地父母证加子女名字扩展阅读
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
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所以,农村宅基地住房拆迁时,如果子女与父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可以通过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方式,将属于自己的安置房产权份额直接转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子女与父母不是同一户宅基地住房的家庭人员,父母不能将自己的安置房产权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要等父母拿到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再通过买卖、赠送、继承的方式将安置房产权过户到子女的名下,这样要多支付一笔相应的房产过户税费。
『陆』 子女宅基地办不动产权证可以家加父母的名字吗
子女宅基地办不动产权证的不可以加父母的名字的,现在的土管及办理很严格的。
『柒』 宅基地上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死了,怎么才能过户给儿子
当家中老人去世,老人名下的农村宅基地应该如何处理,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儿子怎样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上的权利。
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操作:
一、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的操作宅基地作为我国无全种类,宅基地的取得和流传都有特殊的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居民基于特定的社会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也必定会对他的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的人员。转让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也将发生变化。
二、宅基地使用权过户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三、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
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
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宅基地是政府给予农民用于住房的修建的土地,是农民特有的福利。但是虽然农民拥有使用权但是宅基地的最终的归属都是属于集体经济。所以如果宅基地使用权过户是有一定的法律限制的,并且宅基地权过户后,宅基地权的所有者也将发生变化。
『捌』 农村宅基地是父母的名字可以变更为子女的吗
农村宅基地名字一般不可以随便更改的。
若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情况下,合法的监护人就可以对其农村宅基地进行变更,非合法监护人是无法宿便进行变更的。
『玖』 父母和子女分家后,能不能把宅基地上加上子女的名字
可以啊,如果父母走了的话,宅基地没主,国家是要回收的,可以和父母商量一下,心平气和的谈,应该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