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都需要什么证件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办理要证件: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份。
部分省份农村独生子女是有高考加分政策的,但不同省份的高考加分办理部门可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考试院。
拓展资料:以下是2018年河北省的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投档,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享受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成绩达到相关院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由院校审查决定。
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河北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
❷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吗加几分
高考加分政策中没有独生子女这一项,所以独生子女是不加分的。而且国家现在鼓励生育,每家只有一个孩子并不是国家所提倡的。
❸ 高考的农村独生子女有加分吗
2018年高考只有极少数省份有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绝大部分省份都没有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少数省份的独生子女加分政策也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的,比如广西规定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两类高考加分项目。
❹ 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策没有
看条件。现在,城镇户口独生子女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少数省份对专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加分政属策。
青海省。农牧民独生子女:重点核查考生本人是否为农村户籍,是否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独生子女证明,如属原始证件遗失而提供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上必须加盖县级卫计部门公章等。
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分15分。
海南省。农村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高校可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交《海南省普通高考农村人口独生子女照顾加分申请表》,本人和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广西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成绩加10分。
❺ 2019河北省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河北省2019年高考报名将于2018年11月份进行。现将2019年高考农村独生子女加分资格条件及办理程序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二、实施程序
自2018年起,申请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的考生,于每年国庆节后10个工作日内,到乡级计生办,领取并如实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同时向乡级卫生计生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考生本人参加高考的证明(有就读学校的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居民户口本(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3.身份证(考生父母及本人)。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5.农村居民户口状况证明(村委会出具)。需留存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违法生育的处理情况证明(乡级卫生计生办出具)。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7.属父母离婚、丧偶的,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⑴属离婚的,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考生父母双方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⑵属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及现存一方的婚育状况证明,即未再婚或再婚后未生育的证明。需提供原件供审核,复印件两份留存。
8.考生本人填写的《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需提供一式三份。
9.考生本人近期三张小二寸免冠照片。照片要求蓝底,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确保清晰、规范。
考生须于11月25日前将通过市、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的审核盖章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交报名点。
❻ 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有啥政策
2019年农村独生子女没有相关的高考政策,可以享受其他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6)湖南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扩展阅读
二胎政策:
推行一对汉族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❼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湖南
没有,1、烈士子女,加20分;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经国家批准的享受民族自内治地方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❽ 2018届高考独生子女有加分政策吗
2018届高考独生子女没有加分政策。
只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才拥有加分资格。
(8)湖南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扩展阅读: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高考加分政策
❾ 关于高考独生子女加分的政策
2015河南高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等6类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不加分。
省招办要求,各级招办要严格执行照顾政策,明确专人负责照顾对象的审核工作,考生要及时提供相应的证书、文件的原件,认真履行审核人员签字、考生确认手续,并进行公示。
❿ 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是否有加分政策
城镇户口独生子女高考是没有加分政策的。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教学〔2014〕1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严格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4部分。
《意见》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1、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
各省(区、市)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全国性加分项目适用范围。
2、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3、规范和完善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根据国发〔2014〕35号文件要求,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