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农村独生子女证丢失如何补办。
独生子女证丢失能补办
资格条件: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可以不需要跟男方接触的,有专门离婚对象领证程序。
办理机构: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的,当事人持以下相关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合法收养子女的证明;
(4)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的原始档案或夫妻一方某月发放独生子女费的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的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原发证机关变更、撤销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办。
另外,凡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凡晚育者(女23周岁零10个月以后初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护理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② 农村独生子女证丢失如何补办
你所说的“独生子女抄证”,应该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吧。这个证丢失了,可以要求补办。
你可以要求村里管计划生育的干部为你出具一份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然后携带这证明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去乡镇计生办要求补办。
建议你在去乡镇计生办前,最好先与计生办取得联系,咨询清楚要带哪些证明证件和补办时间、补办地点,这样你去办理时也少跑些冤枉路,对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③ 农村户口办独生子女证有什么好处
农村户口办独生子女证享受以下优待:
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版发给五至二十权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农村推行养保险制度应独父母优先办理养保险农村安排宅基独父母应给予优先照顾。
乡镇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扶持独家庭发展产。
④ 农村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证件,在哪里办
办理独生子女证一、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3、《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4、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即《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须和首页复印在一张)1张5、夫妻双方近期1寸免冠相片各两张。6、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7、夫妻双方已经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二、办理的主要程序:(一)、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二)、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
⑤ 农村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需要本人去不
要本人去办理的。
《独生子女光荣证》是颁发给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父母的,夫妻双方可以在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办独生子女证,应该在孩子报好户口之后,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请带好:
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孩子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填写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志愿表之后,即可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之后即可拿到《独生子女光荣证》。
⑥ 农村户口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3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4办理程序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