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独生子女2019年有新规吗
上海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政策是:
(一)在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农民在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其独生子女按两个人计算分配面积;
(三)在年老退休时,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岁止。
持有光荣证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办理退休手续时,对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在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可按规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龄时领取1万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❷ 领独生子女证2016新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和奖励政策
(1)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仍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后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生育一个子女,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遗失的,一直可以补办。必须出具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的证明。
(4)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生育一个子女且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回;
(5)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遗失补办
补办对象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辖区的;
2、已遗失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机构是本辖区的;
3、夫妻曾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者;
4、原家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夫妻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者,可以单方申请补办。
补办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4、夫妻双方单人1寸证件照各3张或双人2寸合影证件照3张;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1份;
6、已离婚单方或离婚再婚的夫妻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7、已丧偶单方或丧偶再婚的夫妻还需提供丧偶夫妻的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和对方的死亡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提交;
8、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材料或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的证明材料有四种情形:一是个人档案资料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复印件;二是个人工资表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复印件;三是由本人书面承诺并提供户籍所在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内容含曾经办理过已遗失);四是现户籍所在社区不了解情况无法出具相关证明的,在本人承诺的基础上,由社区(或工作单位)内3人以上知情群众证明并公示7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
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到街道申请,街道审核通过予以补办。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机构:夫妻一方现户籍所在地或原发证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
❸ 独生子女证2017新规定
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❹ 独生子女证新规前符合条件,但新规后才办的证有补贴吗
只要符合独生子女条件,201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之后才办独生子女证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