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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的定义法律

发布时间:2020-11-27 17:04:04

① 法律上如何规定独生子女

现行的法律中,独生子女按确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② 法规独生子女 定义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③ 判定是否独生子女依据的法律法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④ 关于独生子女的法律案例..高分求解

1、“我主要的问题是小孩A和B是不是还属于独生子女”:不属于,因为独生子女的定义就是父母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对于男子来说,他已经有两个孩子,根本不符合“终生只生育一个“的定义了。

2、楼上律师朋友说A、B都属于独生子女,不知道法律依据为何,如果楼主你不怕麻烦,可以到你所在地计生局去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试试或是打个电话咨询,看是否能给你办独生子女证吧。

3、”如果不属于.男方是不是应该给小孩A及其母亲以一定经济补偿”:没有依据。是否终生只生一个、成为独生子女光荣户,是父母的权利、但并不是义务,孩子的父或母都有选择是终生只生一个、还是在依法可以生育二胎时再生二胎的权利,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没有伤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注:对方不享有要求配偶、或是已经离婚的前夫必须放弃生育二胎、选择独生子女的权利),不需要对任何人进行补偿。

4、“ 我主要的补偿理由是男方等于变相剥夺了小孩A的生二胎的权利..以及现行地方政府给予的退休后独生子女父母500/月的独生子女补助”:
(1)小孩A的母亲依然有权依法生育二胎:A母是否能生育二胎,与男子是否生育二胎没有任何关系,只与A母将来结婚的配偶是否为初婚、是否生育过子女有关系,因为:一般各省的条例都规定,离异后再婚的,如果一方为初婚且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这与A母的前夫是否又生育小孩没有关系,也就说不上什么“变相剥夺了小孩A的生二胎的权利”。
(2)至于A母无法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这没办法,我上面已经说过了,是否终生选择只生育一个,是A母的权利也是A父的权利、但不是义务:法律没有规定他必须如此。

5、“按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法.独生子女证为女方保管”:没有这样的规定,只是一般在离婚前都这样。

6、“如果女方不给独生子女证.小孩B是不是就不能上户口或如果上户口是不是要缴纳高额罚款”:
(1)也不是,男方拿不到独生子女证,只要男方和B母符合当地生育二胎的条件、B有合法的准生证,就不缴纳高额罚款、也可以顺利上户口。
(2)只是:在B出生后,男子再也领不到独生子女费和享受以后应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了。

7、“如果女方A坚持不同意或不承认小孩B.是不是可以以不知情为由将男子告上法庭”:告也告不赢,对于已经离婚的男子和A母来说,A母对于男子的再婚、生育情况不享受知情权,无权干涉、无权决定同意还是不同意。

⑤ 关于是否是独生子女的法律认定问题请在这里概述您的问题

网络: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办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规定如下:
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独生子女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
另外独生子女的定义是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不是独生子女了,也不再享受相应的待遇。

⑥ 关于我国独生子女政策法律法规那里有正规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6)独生子女的定义法律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⑦ 中国有关法律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界定条件’

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登记结婚后一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并办理独生子女证终身不再生育的。

⑧ 法律上如何规定独生子女”

法律没有规定独生子女不能分户,只要是不居住在一起,就可以申请分户。
相关规定:《户籍管理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⑨ 有关独生子女条件的法律条文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梁敏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孙渣明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则告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不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有关当事人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举报;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落实,并对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予以支持。

⑩ 独生子女的法律定义

不是独生子女。
对于孩子来说,同父异母
或同母异父有兄弟姐妹的斗不算。
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就叫独生子女),这是我国控制人口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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