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犯罪,父母包庇,并不告知与其子女结婚对象,犯法吗,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应该是父母犯了包庇罪,也是一定会受到处罚的啊!
2. 古代儿子不告发父亲算不算包庇罪
亲亲得相首匿,是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之一,具体指汉代法律所规定的直系三代内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容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应相互包庇隐瞒,不得向官府告发;对于亲属之间容隐犯罪的行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种亲属之间隐匿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原则,来源于孔子宣扬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 汉宣帝地节四年(前66年)下诏明确规定:“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书》卷八《宣帝纪》)据此,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究罪责,死罪以下也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刑法适用制度自汉宣帝以后成为中国古代重要刑事法律原则之一,并一直为后世历代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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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包庇犯罪的子女是否构成包庇罪
如果符合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就构罪,不会因为是父母子女关系就免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专知是属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
如果父母的行为符合上述客观行为要件,那就够成。
我国只有封建时候,汉代起有一个”亲亲得相首匿“制度是说亲戚相包庇是不犯罪的。现代法律制度没有这个规定。
4. 自己的父母不知道他犯法了,算包庇罪么
如果不知道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不构成包庇罪。
只有主观上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才构成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包庇罪只能由作为方式实施,单纯不提供证言、沉默不语或者不出庭作证行为,不属于“做假证明包庇他人”的行为,不成立包庇罪。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5. 父亲犯罪子女包庇算是孝么
父亲犯罪子抄女包庇不算是孝,而是不孝。
犯罪的唯一出路是接受处罚,然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如果通过逃避责任,轻者一辈子被包袱,永远处于非人的状态,重者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最终家破人亡的下场。
父亲犯罪,子女包庇,不是孝顺,是在害父亲,让父亲没有回头路,真正的孝顺,应该是遵纪守法的孝顺。
6. 父母不知道他犯罪了,留他在家里了,算包庇罪
不构成包庇罪。
根据抄法律规定,如果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应该是构成窝藏罪而不是包庇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作假证明包庇,企图帮助其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二者在主观上都必须要求是明知对方构成犯罪。
所以,如果确实是不明知子女构成犯罪而留其在家,不构成窝藏罪,更不属于包庇罪。
《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7. 根据我国法律父母包庇犯罪的子女是否构成包庇罪
8. 父母犯法在逃,子女如果与其保持联系算是存在包庇罪吗
窝 藏、包抄 庇罪指的袭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 匿或者作假证明包 庇的行为,只是保持联系,没有提供 帮助或者做 假 证 明包 庇,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 藏、包 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 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9. 现在中国法律近亲属之间的窝藏包庇算犯罪不不是新规定中有亲属拒证权吗
你所谓的亲属拒证权应该是指法院不得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的规定。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确有该规定。但是不能强制近亲属出庭作证与近亲属之间的窝藏包庇仍然构成犯罪完全是两码事。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如果近亲属实施了窝藏、包庇的行为,仍然可能构成犯罪。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10. 包庇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
针对不同的犯罪,在《刑法》中都是规定了明确的量刑标准的。至于包庇罪量刑标准,上文中介绍到一般情节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要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则就会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10)子女包庇父母算包庇罪扩展阅读:
从维护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的角度而言,无疑是必要的。但是,法律必须以人为本,法律的大厦只有植根于人性的基础之上才不致有倾覆的危险。
保护亲人乃人之本性,父母为保护子女往往不惜生命,如果对父母窝藏、包庇子女定为窝藏、包庇罪,则是对人性的漠视与践踏。而且,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使公民遵守,并不是为了对公民进行惩罚,明明知道不可能期待父母不窝藏、包庇犯罪的子女,却把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