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已去世,农村自建房石头门扁上可以刻他们的名字吗
不可以刻他们的名字,农村有讲究,父母己去世阴阳两隔,自建房属于阳宅,门扁上应刻上吉祥如意的祝福语。
⑵ 老人在农村有自建房每月有房租去世后应该怎样分割遗产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2、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⑶ 父母婚后建农村自建房写妈妈名字,爸爸去逝,房子交易需要子女同意吗
这种情况下,房子的交易必须要征得子女的同意,因为这是子女和全家共同拥有的财产
⑷ 养父去世,养母怎么和养子脱离关系。家里农村有5层楼自建房,如果脱离关系他有继承权吗
解除收养关系要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就可以。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养父的遗产部分养子可以继承。但是如果没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而且养父生前的债务的,要先用遗产偿还。剩余的遗产继承人之间才能分配
律师费自己和律师协商,没有统一规定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⑸ 农村自建房成危房,但父母已过世,外地的子女可以怎么处理
农村自建房成危房,但父母已过世,外地的子女可以怎么处理?
可以危房改造。
⑹ 自建房,母亲去世,父亲在世,我和妹妹有继承权吗
这位朋友,如果你的母亲生前没有留下合法的遗嘱,那么,你和妹妹,你的父亲,你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你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将依法拥有继承权,继承比例按照人数分配,分配的遗产是属于你父母所有财产的一半。
⑺ 农村自建房,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如果父亲去世,房屋继承者归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死者的部分和他个人财产作为遗产,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死者配偶(死亡前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⑻ 请问 我母亲与父亲原来共有一套农村自建房,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就把这套自建房卖给了本村村民,子女毫不知
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按法律上纲上线的讲:若两者都是生身父母,那么正常,你母亲的房屋买内卖与子女容无关,你母亲自己有财产支配权; 1994年2月后的婚姻如没有结婚登记在法律上不认可为事实婚姻。所以1994年2月以前无论结婚已否均为共同财, 1994年2月后结婚如没有合法登记双方财产均不归对方。若父母都是亲生的那么丧偶后所有财产均归其配偶所有,其支配权子女无权干涉。若父母一方是亲生,如没有合法登记,则财产各归双方子女继承;如已合法登记,则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丧偶后,其配偶除原有属于自己的一半财产外,还要继承原属于另一方的一半财产的一半财产,这时死亡一方的子女只能继承“父母”全部财产的4分之1了。 这就是法律的事实,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⑼ 自建房用于子女结婚并居住,父母去世后算不算遗产
这个不应该算遗产,如果房屋的名字是老人的,那么就应该算老人馈赠给子女的。既然父母已经去世,那么这个房子也就理所当然由子女继承了。
不过这位朋友,你最好再去咨询一下律师。
⑽ 农村自建房屋,父母过世后人有继承权吗
举例来说,后人已抄有一处宅袭基地,难道可以通过继承再得到一处公然公开违反一户一地政策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其中一个解释就是宅基地房屋不能继承。弟兄们可以分家分,谁分了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批准不了怨不着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