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义务偿还么法院是否会强行子女偿还
不管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或“子”都没有这样的偿还义务,法院也不会强行让子女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我国的继承法规定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财产之后,同时继承了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有效的债务,根据债务的相对性原理,继承人只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就意味着,如果子女在没有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情形下,不用承担父母的债务责任。子女在继承父母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不管是“父母”或“子女”都没有义务去无休止地“替”对方还债,除非是自愿。
(1)父母欠钱子女会受审吗扩展阅读:
案例:赌徒欠赌债消失家人被逼债律师:父母没义务偿还
要不是有债主找上门,蕉溪乡的张明成还不知道儿子张小忠为何外出三个月音讯全无,看着儿子签字画押的欠条,他才知道儿子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不但输光了16万元购买新房的房款,还欠下了近10万元的债务。昨日,面对再次上门要钱的债主,张明成夫妇不禁悲从心来。
张小忠联系不上,要债的人又催得很紧,这让张明成夫妇感到十分无助,他在借钱还掉2.6万元的债务后,再也拿不出一分钱。“现在每天都有人到我家里来,我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张明成无奈地说。
儿子本来也是在花炮厂打工,主要是负责运输花炮成品,张明成说,他通过四处打听,得知儿子这些钱都是输在了同村一村民开设的流动赌场内。面对不归的儿子和前来索要债务的人,张明成夫妇现在每天只能以泪洗面。
那么,儿子欠下的债务,父母是否有归还的义务或责任?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星表示,对父子之间的财产、债务、经济责任的划分,可依据《民法通则》、《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区分财产。
债务是个人财产、债务还是家庭共同财产、债务,进而确定相应的经济责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家庭财产归家庭成员共有,个人债务由个人负担,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也就是说,儿子欠下的债属个人债务,其父母没有为其偿还的义务和责任,另外,赌债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建议张明成在遭遇逼债时选择报警。
2. 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吗
不会。
父母欠债法院原则上无权冻结儿女的银行卡,具体情况如下: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一、案情分析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
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
总之,如果子女没有被告,就无需担心因父母的债务而导致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
二、相关法律说明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
3. 在法律上如果父母欠债子女要还吗
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4. 父母的债务是否会查封子女的财产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这也就涉及到了最常见的财产转移,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债务会被执行之前,部分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债务转移,不仅是转移给自己的亲人,也会转移给自己的朋友。同样的,父母的财产,也会转移给自己的子女。
陈某夫妇就因为自己创业,找朋友借了50万,但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了破产,朋友的钱也暂时还不上。
但因为在破产前夕,陈某夫妇给自己的女儿购买了一处一百多万的房产,这让债主觉得,这套房产,是完全可以拿出来抵债的,此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偿还债务吗?
主要参考以下两点:
1、子女自身的经济情况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的女儿才14周岁,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但实际上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规定,家庭财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的。
2、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知道自己即将破产,于是便将财产转移到了孩子的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但如果是最开始购买的房产,那么便不属于恶意转移。
因此,陈某女儿名下的房产,是需要被执行的。
5. 父母欠债会冻结子女的房产吗
一般来说,来年满18岁的子女就是一源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所以,父母还债是没有任何法律根据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这就涉及到继承人代清偿债务的问题了。《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如果父母有继承子女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父母自愿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