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给子女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专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属,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
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后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
❷ 父母出首付给子女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这种情况要区别来看,一种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出首付购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回,子女结婚后答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的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另一种是子女结婚后父母出首付购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结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则属于其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婚姻法解释三)。
❸ 父母给首付,夫妻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首付,夫妻婚后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的,除非父母全款买房并且明确说明赠与某回一个人才不属于答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中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父母出首付为婚后子女购房扩展阅读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❹ 婚后父母首付给我买房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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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全款与首付差距大
2010年,林某与女友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居住在林某的父母家。由于婆媳之间的矛盾不断发生,林某决定购买一套两居室的商品房,自己与妻子独立生活。林某父母便拿出终生积蓄100万元作为首付款,为儿子按揭买了一套两居室商品房。
首付款系林某父母转账到林某账户后,由林某向开发商支付。购房合同由林某签署,房贷以其住房公积金办理,且一直由林某支付按揭贷款,该房屋产权于2013年办理在林某个人名下。2016年,林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和,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林某离婚,并要求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林某同意离婚,但认为该房屋由自己父母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自己一直在还,应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案中,林某父母虽然出资购房,但仅支付了首付款,不属于全额出资,故不得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于林某的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林某一直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按揭贷款,故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具体分割时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考量林某父母的出资情况对其适当多分。
❺ 父母出首付给子女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你妻子和她的父母共同出的首付并登记在妻子名下,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❻ 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父母给首付,来夫妻婚后买房是源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得取决于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若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❼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看如何登记,如果来只登自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可以认为是一方财产
相关法律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❽ 婚后父母出首付款为子女买房,房产证是出资父母子女个人的名字,属个人财产吗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二)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四)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8)父母出首付为婚后子女购房扩展阅读:
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间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
第一:法律规定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二:《婚姻法》解释规定
1、《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以上几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
❾ 父母出资首付给婚后儿子买房,父母可以收回该房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回出资人子女名答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