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是父母因为债务问题被法院拉入黑名单会对子女有影响吗
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会受到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父母欠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吗扩展阅读:
案例:父母失信子女受限并非株连
浙江省苍南县饶某的儿子今年考入北京某大学,学校却来电表示孩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某欠银行20万元贷款不还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由于自身的“老赖”身份影响到子女就学,上述案例并非孤例。今年7月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辖区内的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7所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同时附送了《致身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衡水市桃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表示,各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消息一出,立刻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争议尚未平息,类似做法再现一例,7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发布《致被列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法院在信中向31名已查实其子女在就读的明确提出,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其子女将被禁止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上述两个个案,还是两家法院发出的相关要求,对于敦促“老赖”履行义务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看到孩子入学受限,饶某主动还清欠款,全面履行了法律义务。
记者从衡水市桃城区法院获悉,该院向辖区7所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后,7所私立学校积极响应,衡水第一中学等私立学校已书面向桃城区法院回复,随后有23名失信被执行人为避免孩子入学受限,主动履行了共14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学校落实法院规定后,一些长期找不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与申请人磋商和解方案。
吴某因5起纠纷案件欠4家银行50余万元。法院查实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当吴某孩子就读的某高收费私立学校表示不再接收孩子就学后,吴某立刻转变态度,与家属一起筹集款项,50余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履行到位。随后,顺德法院向学校发出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② 父母因为债务被起诉,对子女有什么限制吗(出行、工作限制等)
1、问题过于宽泛,只能简单回答。父母因为债务被起诉,如果法院判决父母还款,而且也按照判决履行了还款义务的,对父母及子女都没有影响。
2、父母是债务人而不是子女,所以判决后子女也没有代替父母还款的法定义务,除子女作为保证人。
3、判决下来后,如果父母拒不执行判决的,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可能对子女有些影响,如参军、考公务员等。
③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还,子女会受到哪些影响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
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
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
2、直接从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
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
5、经催收后无果的,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
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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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④ 父亲欠债,对子女是否有影响
1、对你们兄弟没有影响,但对你母亲有影响。
因为贷款的时候属于你父母的婚姻关系存续其间,你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银行有理由相信你父亲的行为是他们父亲共同的意思表示。
2、无权要求你们偿还。不要被自古的“父债子还”的思想所误导,当然,如果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你将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3、如果办贷款时你父亲用你与他的名义联名办理,这就要看你当时的具体年龄了。
如果你以满18,那你就需承担连带责任,原因同 1 的一样;如果你未满18岁,就无连带责任,因为不满18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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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理由是:
1、债的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定的法律关系,不能仅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立。
2、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是一种恩惠,而恩惠不能滥施于人。
3、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
另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单方行为。理由是:
1、免除使债务人享受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征得同意。
2、如果免除一定要债务人同意,债务人不同意的,等于限制了债权对权利的处分。
《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从这条规定看,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免除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
⑤ 父母欠债无力尝还,对子女有影响吗
债法具有相对性,仅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因此,父母欠债,子女不承担偿还责任。
除非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的,以继承遗产为限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
⑥ 我父母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了.对子女有什么影响么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
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
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
2、直接从世伍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
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
5、经催收后无果的,袜锋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
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6)父母欠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吗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搜好或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第五条 :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第六条 :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⑦ 父亲欠债被起诉,对子女有影响吗
如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对子女是会有影响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7)父母欠债对子女有什么影响吗扩展阅读:
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