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健在,农村的房子要过户给子女要怎么办理
农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过户给子女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父母房产一半赠与一半卖买给儿女行吗
一半赠与,一半卖 当然可以
只是将来如果你考虑出售此房产 赠与部分缩脚税比买卖的 高多了
3. 父母农村的房子怎么能过户给子女都需要什么手续
父母农村的房子过户给子女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具体依照如下:
一、《房 屋 登 记 办 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二、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原出文处:
房 屋 登 记 办 法
http://www.gov.cn/flfg/2008-03/21/content_925686.htm
4. 请问父母农村的房子如果想要过户给子女可以吗需要怎么做
公证过户,或者买卖过户,要村里书记主任在场,公示,然后去房产局换房产证
5. 农村住宅产权父母能过户给子女吗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房屋属于集体财产,农民虽然有自己的房子,但从法律上讲,农民自己是没有所有权的,因此农村的房屋农民都是没有产权证的,也就不存在过户的问题,更不能像城市的房屋一样在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现在,一些地方开始试点农房产权登记制度,但大多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如果你所在地区的农村还没有开始进行农房产权登记,那就不存在过户到你名下的问题,直接继承就可以;如果已经登记的,就会有相应的主管部门(一般都是房管局),然后找到那个部门就可以了。
6. 父母农村的房屋赠送给儿子和女儿各一半需要什么手续
你父母在农村,
想把房子赠送给儿子和女儿各一半,
你们最好一家人在一起写一个协议,
大家都把手印按上,
只要你们认可,
将来要办理什么证件的时候,
这就是起法律作用的。
7. 父母农村房屋可以卖吗
父母的农村房屋可以卖,也可以不卖,因为有多方面的旅游理由,如果子女在城里有房子的话。父母有房子可以卖了这样子
8. 农村房屋父母怎么过户给子女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版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权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果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人民群众能做的是把宅基地安排一下,后者得到一次审批机会,注意不能被政府批准宅基地,政府就要收回宅基地重新安排发放了,因此安排对象最好符合规定能够被批准,不知道法律、政策可以问问村干部或者去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