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父亲跟我继母离婚了,现在我妹妹要把户口迁过来,是不是要经过我继母的同意宅基地证上有继母的名字户口
不需要的,可申抄请办袭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
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❷ 子女投靠父母有权审批宅基地吗随迁子女有权审批宅基地吗
作为家庭成员只要年满18岁行为能力正常的都可以审批宅基地。
❸ 户口从城市迁到农村户口性质变了吗
户口从城市迁到农村户口的性质一般不会改变的。比如,大学生户口从学校迁回农村老家,也不可以重新改成农村户口了,可以迁回家,但其性质还是非农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3)父母投靠子女后给宅基地吗扩展阅读:
通常意义上来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这个定义关系有事要根据户口的迁移关系和时间来决定,所以不是一句话能概括的,只能分情况。
如果农村家庭户口中并没有全部迁入城市,还是留有一人或者以上户口存在的,是不会影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期内的耕地使用权的。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宅基地他们当然可以继续使用。农村承包地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还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出去,承包期内是减人不减地、增人不增地的原则,所以说即使迁出了,家人仍然可以耕种使用。
❹ 户口迁出是否还有宅基地
根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农村居民户口迁出后,即不具备了本村村民的身份了,不能再享有本村宅基地的权利。
《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
三、明确政策,依法登记
各地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口。
(一)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二)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❺ 子女投靠父审批宅基地房需要满足哪几个条件
不是拆迁规划区,具有本村村民资格即(成年本村农业户口),一户一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标准,村集体有空闲的宅基地。
❻ 子女投靠父母审批宅基地需要满足哪几种条件
一般来说,当在农村一般生男孩后。等长大后。都是会去村子里申请回宅基地的。以方答便娶妻生子。
要宅基地都是要条件的。但各村都是不一样的。当然投靠父母的也是给批的。条件分别是,
一,男孩达到十八周岁以上。
二,有的是快该娶妻了。
三,还有必须是本村户口的男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