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陕西韩城独生子女证还能办吗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办理。凡是进入2016年以后出生婴儿的,不予办理。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相关问题指导意见。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规定如下:
二、关于奖励政策相关问题
1.夫妻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2016年1月1日后,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办理,办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追回已经领取的奖金、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其他优惠、奖励。2016年1月1日以后不再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初次生育的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㈡ 关于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发放范围,全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均列入补助专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属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三)上述范围以外的我市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该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程序;
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填写《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
(原发证机关无法出据证明意见时,由户籍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对其生育状况进行走访摸底;
确认身份无误后,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报乡镇街办审核并填写
《西安市其他城市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
统一报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市、区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付,
户籍地乡镇街办负责发放。
㈢ 陕西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补贴在哪补办
由工作单位家委会办理。
㈣ 陕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身份证过期可以吗
身份证过期就不能办理任何的业务了,办理独生子女证也是不行的,你需要去办理一张新的身份证才能办理业务的,不然会很麻烦。
㈤ 陕西省汉中市怎样取消独生子女证
再生一个,你说这个证还有用吗。
㈥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先到大荔县计生局的下属单位城区办领取两张独生子女表格,按照表格回的要求填答写,到表格要求的相关单位盖章,填好后带户口本、一胎服务证到城区办办理即可。时间应该很快的。只要一两天时间。城区办联系电话:0913——3256251
㈦ 陕西省 关于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政策(原文条例)在网上有么
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其子女为独生子女。独生子女父母经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第五十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最低标准由政府给予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及子女个人缴费数额的三分之一,减免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第五十四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女户父母年满五十五周岁,独男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一百元的奖励扶助金,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具体确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具体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7)陕西省补办独生子女证扩展阅读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应当给予以下优待:
(一)在发展经济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享有优先获得政府资助、扶持和优惠的权利,在国有和集体企业招工和组织劳务输出方面,享有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的权利;
(二)在扶贫资金、贷款、以工代赈等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农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政府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等项目发放补贴补助时,按人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按户发放的,独生子女户增加三分之一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四分之一的份额;
(四)在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的公益事业建设中,免去一个人份的负担;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独生子女户增加一个人份的份额,双女户增加半个人份的份额;
(六)其子女被职业技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或者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优先安排其参加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
(七)享受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
㈧ 中规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补助金如何领取,需要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将开始执行,凡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将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06元,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均列入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 《办法》中明确发放补助金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并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本人向单位或养老保险代理机构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经审核确认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代发。 省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报经主管厅局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补助金发放程序和渠道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上述范围外的城市居民由本人提供证明材料,经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乡镇政府逐级审核,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审核同意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发放。
㈨ 录取独生子女证的陕西省大学生可以到当地计生局领取补贴吗
录取
独生子女证
的陕西省大学生是否可以到当地
计生局
领取补贴,取回决于当地计生局是答否出台补贴的政策。如果连政策都没有,有什么可以领取的呢?
据我所知,计生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都是定时定期执行的,毕竟那儿是行政机关,不可能专门设有领取补贴的窗口。
因此,建议你最好直接向当地计生局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