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在美国 父母如何移民
“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 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 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但是,申请时一定要注意,如果您递错了文件,可能会造成您的父母去不了美国。
(1)如果您申请父亲移民美国、您父亲必需要在您出生之前就要和您母亲结婚。或者说,您父亲在您年满18岁前和您母亲结婚,还可以按依照继父亲的条例来办理。如果两种条件都不是的话,您父亲是不符合移民条件的。所以,不可以随便递交父母新补办的结婚证文件。
(2)哪怕您的父亲真的不是亲生的,如果您父亲是在您出生之前就和您母亲结婚,您的出生证上写有您父亲的名字,您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要求。
(3)如果您是由美国公民收养而获得美国籍的话,您也不可以反过来申请你的亲生父母移民美国。
㈡ 子女或者父母,夫妻中一方移民美国,其直系亲属可以一起移民吗怎么办理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申请移民;而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的子女申请移民。
a、 IR类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使用于美国公民为配偶,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以及21岁以上的美国公民为父母申请移民。这种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没有配额限制,案件办理速度较快。
b、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别(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有配额限制,需要等待配额排期。
依亲移民
美国移民法指出,年满21周岁或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来美生活和永久居留的合法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不具备此资格。“父母”的含义在美国移民法中包括:亲生父母亲(是否婚姻内所生不受限制)、继父母和养父母。但如果此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而获得公民资格,其不再拥有申请亲生父母来美永久居留的权利。
由于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immediate family members),所以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父母的绿卡申请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在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一)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二)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三)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此类申请I-485的申请人能否申请回美纸,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己经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移民局一般不再批准回美纸了,有个别情况移民局仍然会批准回美纸,但申请人即使有“回美纸”出境,仍然有不被允许再进入美国的可能性。因为移民法规定身份失效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不允许入境。
(四)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一)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士: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该类移民不受配额限制,只要提出申请,可很快获得批准;第二种是在美国持有绿卡者的配偶,该类移民要受配额限制,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
鉴于该类移民申请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在提出移民申请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除结婚证明书以外,其他一些辅助材料也是参考的对象。如: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租约、纳税表、证明配偶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房屋抵押贷款、联合消费者贷款,或罚金25万美元。外国人如经证实有假结婚前科纪录者,不得再以婚姻关系申请移民美国。
以婚姻关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仅能取得为期两年的附条件永久居留权。外国人在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婚姻已满两年者,即可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有限居留期内,经考查,并无虚假的婚姻行为,那么,在结婚两周年之前的90天,可以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表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局官员的个别问话,以进一步审查婚姻的动机与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了假婚姻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就予解除两年有限居留的限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由于其他原因,非入境者本人的原因,而使婚姻发生变化时,作为外籍配偶的入境者可以提出申诉,然后由移民局官员审核。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本人与美国配偶结婚,确是出于诚意和感情,婚姻的终止也确实是有正当的理由;如到美国以后,常受到丈夫的虐待,在美国居留一年以后,外籍公民提出了离婚并收到判决书,移民局官员经过认真调查,便会免除对她两年考察期限的要求。
申诉时,与身体上的虐待相比较,精神上的虐待较难以证明。以下行为可说明属于精神虐待:扣压绿卡、证件、金钱、管制行动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和亲人见面”,“你没有绿卡那儿也去不了”一类的言语。一旦遭到虐待想要申请豁免,最好找律师、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比较相信有律师代表的申请人。
外籍人将来申请归化入籍时,在计算实际居留美国的时间,可把附条件居留期视为已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以婚姻关系取得在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取得正式永久居留权之后的5年内,不得因再婚而替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士豁免,包括因前一婚姻的配偶意外死亡等。
(二)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生母,也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三)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美国拥有公民资格的人士,只要年满21岁,均可申请其兄弟姐妹移民美国,在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中,属于第四优先。而在美国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士,则不能为其兄弟姐妹,而且也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不过,这种继兄弟姐妹的关系,应在18岁以前就已存在,否则不得享受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家属移民的条件
为了使移民家属不致分离起见,移民法对已核准移民的同行家属,有特别优待的规定。取得以上任何一类优待身份的移民,其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与他同行或随后到美国团聚,都可获得同类优先移民身份资格。
例如,在美的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经移民局核准后,他的姐姐可申请他本人的移民签证,姐夫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也可同时申请同行或随后赴美移民。利用最亲亲属项目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衍生任何移民身份。例如,某甲与美国公民女子结婚取得移民身份,为他们申请移民。当然,某甲获得移民身份后,也可以第二类优先,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㈢ 女儿已经加入美国国籍,母亲移民如何办理
美国公民的父母可以申请移民,父母属于直系亲属,申请时没有移民签证名额限制。
1.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公民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纸,出生公证(必须要有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
2. 在 I-130批准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经济担保并在广州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等移民签证通过后,就可以前往美国永久居留了。
3.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而且是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的,则可以申请调整身份,这种情形就要用I-130/I-485“二合一”的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经面试后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注意事项:
1.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双方,需提出两份申请。
2. 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是在美境内调整身份,I-130/I-485申请要在父母入境60天之后提出,否则会因移民倾向问题被拒绝I-485的申请。
3. 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父母在申请I-485时身份还是有效的,只要求是合法入境的。所以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在美逾期居留,当其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后,其身份就已经合法化了,即合法居住以等待I-485的处理。在这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
4. 美国公民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审核中极为重要,如果此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亲生父亲,但他是在此美国公民出生之前就和此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且出生纸上写有此父亲的名字,此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的移民法要求。
㈣ 子女是港澳居民,父母申请移民怎么办理
父母投靠子女
一、抄 申请条件:六十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十八周岁以上子女的。
二、 申请材料:
1、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一份,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X33mm);
2、交验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在港澳地区所有子女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在内地无子女证明(由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
5、提交港澳关系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6、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
一、 申请条件:未满十八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包括被合法收养子女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养父母的)。
㈤ 父母有绿卡子女能移民么
小孩子的话,没过21岁,应该比成人要快~~不管是政治庇护移民还是合法亲属移民,都要到美领馆面谈。一般的情况下,1年内小孩子可以过去了,成人要等段时间,每个案例的情况不同,也有时间上的差别。
到美国以后是没有绿卡的,只有居留证,绿卡重新要申请,然后排期等待,通常要好几年。美国对于政治庇护绿卡申请和一般绿卡申请是分开排期的,等待时间也不一样。
等待期间,不能回国,也不能离婚。可以申请小孩过去,可以等他有绿卡再回国,但是孩子有绿卡回国和你嫂子有绿卡回国是两码事。
补充,问题是你嫂子现在也没有绿卡,她自己也要申请,然后等待排期,然后等绿卡批准,那是永久性绿卡,和普通亲属移民的绿卡是一样的,但是,到时她还要再等上5年才能申请入籍,通常等待的时间从移民局批准你绿卡时开始计算。
另一方面,你嫂子现在申请的话,他们只要等到美领馆面签通知,通过面签的话,立刻就可以离境赴美了。
到美以后,要办各种身份证件,这都需要时间,可能是半年到一年以后开始申请绿卡。然后等待移民局审批,排期,按指模等等。肯定是不能回来的,离婚也不能,不然你嫂子的老公和孩子如何申请绿卡呢?
无论是哪类移民,申请绿卡打指模都要两次,还要有体检,拍照,背景调查等等。两次打指模之间相隔6个月到一年,要看移民局的办理速度。
一切步骤完成以后,就等了,这个时间有长有短,有的人1年半载以后就拿到了,有的人2-3年以后。
因为,这个不属于常规类移民,所以,不能和正常的亲属移民相提并论。
拿到绿卡要不要离婚,那就是你们的家事了,原则上夫妻双方都有了绿卡,就都属于美国合法居民了,想干吗干吗。
㈥ 子女如何申请跟随父母移民澳大利亚
根据澳洲移民法律,已经加入澳洲国籍,以及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澳洲合法居住满2年的子女,可以申请父母移民。申请移民的父母,需要用过体检,和家庭平衡测试,还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子女自愿提供担保的担保书,以及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押金。
一、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的申请条件
澳洲移民政策规定: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申请人与担保人是亲生或领养子女关系并日担保人抚养(已婚或订婚子女除外),符合此类别。
凡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在经济上.精神上仍依赖于其父母的,如子女是全日制学生,并目前仍依赖于他们的父母,年龄可放宽至低于25周岁,或残疾子女必须依靠父母,否则生活难以为继,年龄则不受限制。但担保人必须提供书面陈述说明在必要情况下,他愿意资助子女在澳州居住和其他生活上的费月,该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等.以下两种情况都属于领养范围之内:
1、担保人是申请人领养的年龄未满18周岁的小孩,且领养关系已获澳洲相关的州/领地福利机构支持;
2、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领养的未满18周岁的小孩,在提出申请时,报养人或被领养人在海外至少住满了1 年。
二、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的移民政策
要作为子女(包括被领养儿童)移民澳大利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该子女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并且必须被其父母担保。一般要求该子女必须在十八岁以下,但孩子也可以是二十五岁以下的全日制在校生并依赖于其父母(担保人)。如果孩子有伤残而无工作能力,则无年龄限制。
三、澳大利亚子女移民签证类别
未独立子女类签证 (445子类别)/ Dependent Child Visa,适用于父母持有临时伴侣签证并且其永久伴侣签证正在处理过程中的子女。
子女类(永久签证)(101子类别)/ Child Visa适用于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的海外亲生子女、收养子女或继子女。
亲属孤儿类(永久签证)(117子类别)/ Orphan Relative Visa适用于父母死亡、永久丧失抚养能力或者下落不明的海外孩童,并且其担保人有资格担保。
注意:亲属孤儿类别,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孩子是孤儿,或其父母下落不明或永久丧失抚养能力的文件资料;以及担保人是孩子的兄弟、姐妹、祖父母、阿姨/叔叔或侄儿/侄女的证明材料。
2、政府协议收养: 随即办理。请注意,每个申请情况不一, 会使受理时间有所变化。有些因素会延长受理过程, 这包括:递交的申请不完整或者所需材料没有及时递交;需要额外调查, 包括重新面试;体检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治疗, 例如肺结核;
四、体检报告
请注意所有移民类体检的报告只有澳大利亚联邦医务官员有资格进行审核。这就意味着如果您完成了体检,移民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将把您的体检报告送至领事馆,然后再将您的体检报告转送至澳洲进行健康评估。联邦医务官员将审核您是否符合移民体检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您可能会被要求体检复查及提供复查报告。
五、另外子女在不同阶段随父母移民澳大利亚其对子女的发展也有所不同:
子女在小学阶段跟随父母移民 好处是在有一定的中文教育基础上,能更早地熟悉西方文化。这个西方文化不是单纯的指英语能力,而是日积月累的西方背景教育。须留意的是要清楚地意识到随着中国的国力发展,中国成为世界主导的地位就越强,因而,个人认为中国文化背景教育是不能忽视的。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下,就需要家长好好地引导了。当然,前提是父母选择移民时已经规划好自身的发展,把握自己的机遇的同时也给下一代创造机会。
小学阶段,国外的公立小学与私立小学的师资和教学质量差距不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子女在初中阶段跟随父母移民 在子女有较深的中文教育基础及中国文化背景教育下,这时候在国外求学比在高中段更容易适应西方文化。特别是在英文口语与写作方面,虽说目前国内的英文教育水平已有了质的飞跃,但如果你期望子女真正进入西方的上流社会的话,一口流利的中式英语会让你很尴尬的。
在国外,初中阶段允许有更多的时间练习英文写作,这都是为了大学阶段的求学更轻松奠定基础。大学成绩好不好主要看论文写的好不好,中式英语源于中式思维,如此一来,导师便难以理解你的论文。而在大学期间教授或导师的工作重点是指导专业研修,不是去教学生如何用英文来书写,有很多高中之后才出去的留学生在大学期间因为写作关而使倍感吃力,甚至毕不了业的也比比皆是。
子女在高中阶段留学或跟随父母移民 好处可以参考上一段文字,不过处于青春期的子女开始重视朋友关系,对世事似懂非懂的,这个阶段将会是个分水岭,如果没有父母从旁引导的话,原本读书好的会更好,原本不怎么样的话就更不怎么样了。
㈦ 父母申请子女移民美国要多长时间才可以过去
父母申请子女移民美国,分为很多种情况,所需的时间也不同。
一、如果是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般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一起移民美国。
二、如果父母是美国公民
子女21岁以上且未婚,那可以申请F1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8年11月22日,前进了61天。按照当前进度,大概需要四五年可以移民美国。
子女已婚。那么可以申请F3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4年12月1日,前进了9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十三四年才可以移民美国。
三、如果父母持有美国绿卡
1. 单独为21岁以下子女申请绿卡,申请F2A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14年11月1日,前进了10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两三年可以移民美国。
2. 子女21岁以上且未婚,申请F2B签证。按照2016年5月的最新排期,是2009年9月1日,前进了48天。按照当前进度,可能需要六七年才可以移民美国。
当然,美国移民排期表是在不但变化的,排期需要的时间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排期有可能会缩短,也有可能会延长。
㈧ 子女如何申请父母移民
一、不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及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父母亲,在移民法中被归类为“最亲亲属”(Immediate Relative)。最亲亲属移民不受配额限制,移民申请获批后,即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或在外国签证进入美国。所谓未婚是指未结过婚,或因配偶死亡、离婚、或因婚姻在法律上无效的各种情况。
二、受配额限制的亲属移民
这些受配额限制的亲移民,移民申请获得移民局批准后,由于受到每年的定额限制,申请人须等待排期,排期到了,才可在美国调整身份或在其巨着国的美国领事馆签证进入美国。这些受限制的亲属移民有限的程序如下:
第一优先,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FS-1)
第一优先类别包括美国公民的21岁或21岁以上的未婚儿女。
如果未婚儿女在等候移民/绿卡申请或移民配额/排期过程中结了婚,他们的优先类别则从第一优先转换将寄到第三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这意味这他们要等候更长的排期。但是其好处是,如果儿女取得移民签证/绿卡身份,其配偶及孩子也可以衍生受益人的身份,同时取得绿卡。
第二优先,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孩子和儿女(FS-2)
第二优先类别包括2个小分类: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孩子(FS-2A)。
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未婚儿女(FS-2B)。
如果FS-2B未婚儿女在等候移民/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之间结了婚,他们则自动丧失了移民/绿卡申请资格,必须等他们的父母成为美国公民后,方有资格重新提出申请。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这不能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他们的父母申请移民。他们必须成为美国公民后,方可为父母提出申请。
第三优先,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FS-3)
该优先类别包括了美国公民的已婚儿女和由第一优先类别讲记下来的申请者。
自动转换优先类别的规定。如果第三优先类别的申请者在等候移民/绿卡审批或配额排期时,改变了婚姻状况(离婚),则可升级到第一优先类别,较快地取得绿卡。
第四优先,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FS-4)
第四优先类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美国公民必须要到至少21岁,方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为其兄弟姐妹提出申请。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绿卡申请。美国公民可以为其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提出申请。但是要符合兄弟姐妹的定义要求,即当他们呢还是孩子时,他们有共同的生父或生母。
除了最佳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最亲亲属”外,在以其他优先类别为亲属提出移民/绿卡申请时,只要为主受益人提出申请即可,其配偶和孩子则自动成为衍生受益人,享受同等优先待遇。当主受益人的申请批准后,他们则可以陪同或跟随主受益人移民来美。但是,对于最佳优先类别,美国公民的配偶,孩子或父母,则必须每个人都符合条件,为每个人单独提出移民/绿卡申请,方能躺他们移民了来美。
㈨ 父母在美国已有了身份申请子女移民要多长时间
你问题是很模糊的什么叫有身份,美籍是合法的,绿卡永久居留也是合法的,而子女也分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已婚还是未婚,所以这会有很多种情况
因为每年有移民数量的限制,所以有的移民类型会有排期,有的要按排期走,有的可以直接申请,移民不需要花费很长时间(行政审查除外,通常这种行政审查多长时间都有可能所以无法准确)但是排期你就得等着了
美籍已婚子女现在排期到2007/06/22,成年未婚子女排期到2012/07/01
绿卡永久居民成年子女排期到2014/01/01,未成年子女是无需排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