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怎么证明这首付只赠予出资方子女
《婚姻法》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父母赠与子女的首付款扩展阅读: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
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B. 子女买房父母出钱 是赠与还是借贷
算是赠与。
一、赠与过户
1、费用 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证费 40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⑶契税的征收 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都一样
2、所需材料
⑴公证处需要卖方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套、买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产权 证复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经过地税局直接可以过户。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不过还需要公证书原件一份。
二、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父母赠与子女的首付款扩展阅读: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C. 求一份父母赠与儿子首付款的协议
到公证处公证就行了,私下定的协议法律效力不高,除非儿媳也签字认可是只赠与儿子的
D.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交首付 并还贷。如何体现赠予关系
可以用父母的银行卡支付首付款,然后还是父母的银行卡支付按揭款,这样就形成父母的实际赠与,而赠与可以与你们夫妻婚姻关系为前提,即如果离婚,撤销赠与。
E. 子女买房父母付首付款赠与一方协议怎么写才有
只要写清楚事实经过就可以生效,但主要是不仅有协议,还要保存有关事实方面如何转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这样几个证据结合起来才有效。
F. 父母赠与孩子房产首付公证费多少钱
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个方法,赠与,买卖和写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专(注意遗嘱的合属法有效性!)赠与;不建议用这个法子,赠与首先是要去赠与协议且公证,缴纳公证费,由于是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所以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6),契税(90平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五)。工本呢手续费等费用。由于子女是无偿得到的赠与,所以,他以后再出售这个房子需要交纳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全额房价5.5%的营业税!!买卖;只要你手里房子是你们家唯一自主房,且持有满五年,那么,卖给你儿子,也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评估费,契税,印花税,工本手续费等费用!一对比就发现买卖比赠与划算,且没有后患!继承。基本税费和坏处和赠与一样!也是以后你儿子出售这个房子要缴纳高额个税和营业税
G. 父母出首付给子女买房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你妻子和她的父母共同出的首付并登记在妻子名下,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H. 今日话题:父母为子女买房出的首付是借款还是赠与款
父母为抄子女买房出的首付,一般没有出据借据或是其它说明,基本就是属是赠与款了::
因为这种就是属默认赠与,不需要回报的。
如果是父母提出需要写借据,就是属借钱,这可以是需要还的,最起码也是一种约束吧。
如果说是父母出的首付款,并顺带有其它条件,那子女就需要满足按付带条件了。否则也是需要还钱的。
I. 父母赠与首付款算送的房产吗
领完结婚证以后才买的,就算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没注明分配比例将内视为平分容
不过只写男方名字,离婚时产权是归男方,女方得到的是经济补偿
就是说男方继续住房子,女方需要搬走,得到的是房屋价值的一半
父母在子女婚后付的首付,如果没有声明是单方赠与,将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就是说,只要男方父母没有签协议声明那部分首付是他们只赠与自己儿子的,就被认定为是他们赠与你们夫妻二人的,照样会有女方的一半
除非买房时做了约定,协议写清有关房产的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若没有什么约定协议的话,婚后买房是平分的
J. 父母给已婚子女付首付需要什么手续
1、写“新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2、写父母的名字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可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3、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产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如此。4、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这种情况需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