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离婚后能补办独生子女证吗
补办《独复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事流制程:
1、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书面补办申请
2、区县或街办、乡镇人口计生局审核有关资料
3、给予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受理机构:县人口计生局
办理地点:乡镇(街办)计生办
申办条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证件因故遗失的,现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再婚家庭中,夫妻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并分别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新组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没有子女的;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独居,未再生育的;
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夫妻没有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提交材料:
1、书面补办申请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原单位出示的证明,因故离开原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居)委会出示证明;
4、再婚家庭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贰』 父母离异补办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手续
独生子女证补办流程指南:
所需材料:
1、需带补证证明一份(证明格式另行打印),有单位的单位开,无单位的社区居委会开。
补办独子证证明格式样本
ⅩⅩⅩ是我单位职工,Ⅹ年Ⅹ月出生,与ⅩⅩ在Ⅹ年结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领取了《独
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不慎遗失,ⅩⅩⅩ和ⅩⅩ于Ⅹ年Ⅹ月已离异,ⅩⅩⅩ离异后未再婚再育,现仍符合领取独子证条件,要求补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2、需带父母及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需带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流程: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明、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办理地点:
需到原发证机关补办。
『叁』 离婚后独生子女证怎么补办
独生子女补办可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专、表格盖章属。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肆』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证需要重新办理吗
夫妻离婚后独生子女证不需要重新办理。
一、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后其独生子女证依然有效,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另一方也可按规定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根据《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终身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包括虽然离异或丧偶,但其独生子女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或收养的)。
(二)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山西省境内户籍。
(三)女方年龄在20周岁至49周岁之间。
第五条、具备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列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或换发、补发)范围:
(一)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男女双方按有关规定缴清社会抚养费,且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
(二)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死亡之后,只生育或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四)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异或丧偶又再婚,其现配偶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损毁的,可不受年龄限制。
第十二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离异或丧偶后,在育龄期内再婚,新组合家庭子女数累计超过一个的,持证人应当在当月到原发证机关缴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证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从当月起停止对原持证人的奖励优待。
持证人不按规定交回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书面通知原持证人所在单位或村(居、社区),追回原持证人不应享受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补办程序:
1、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
2、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
3、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伍』 独生子女证丢了,父母又离异了,再婚未生,如何补
当事人可到所在镇(街)计生办或计生局档案室查找当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表或审批花名册等档案材料,如有这些档案材料,计生局可在其复印件上签注意见,证明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如没有这些档案材料,就无法证实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
对于子女在18周岁前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能补办。
具体流程: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是曾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能提供有效证据。未曾办过的不能补办。
补办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证据; (二)所在单位核实。有工作单位的,申请由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签注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申请由双方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三)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有工作单位的,申请由申请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无工作单位的,申请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
(四)由原发证机关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发证机关根据过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档案资料和审核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审核意见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注明“补办”字样。
『陆』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独生子女证遗失该怎么补办
独生子女证,只有一本,不存在一方遗失,另一方还有。
如果遗失了独生子女证,。可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婚育情况证明,到发放当年独生子女证地方补办,需要注意的是,孩子如果超过16周岁,就不予补办,只能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柒』 离婚后独生子女证丢了怎么补办
38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回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答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般在孩子14周岁以前领取,因故未在14周岁以前领取的,1971年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随时申领。但领证前的相关待遇不再补发。 符合以下条件的也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方未生育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并不再生育的;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一方。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方式为,村(居)民委员会的计生部门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由双方单位盖章(没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盖章),携带孩子的一寸照片两张前去计生部
『捌』 离婚后 怎么补办独生子女证 谢谢!
离婚对抄象领证程序:
(袭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玖』 夫妻离婚后如果一方独生子女证遗失该怎么补办
您可到所在镇(街)计生办或计生局档案室查找当时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审批表或审批花名册等档案材料,如有这些档案材料,计生局可在其复印件上签注意见,证明您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如没有这些档案材料,就无法证实您有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对于子女在18周岁前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不能补办。
具体流程:
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是曾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能提供有效证据。未曾办过的不能补办。补办程序是:
(一)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申请并提供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证据;
(二)所在单位核实。有工作单位的,申请由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签注意见;无工作单位的,申请由双方户籍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
(三)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有工作单位的,申请由申请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无工作单位的,申请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
(四)由原发证机关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发证机关根据过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档案资料和审核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审核意见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注明“补办”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