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属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吗
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❷ 关于子女住父母房子的问题
只要没写你们两人的名字就不是你们所有的共同财产。写了他父母的名字不管几年都没有你的份。这是我的亲身体验。
❸ 未婚子女住父母买的房属于寄住还是自购房
这个肯定是不属于自己住房的,因为房屋所有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父母;作为未婚子女只能是寄住了,虽然作为儿女有权继承父母的一切,包括房屋。但是这个并不涉及,只是讨论的是是自购房还是寄住,既然是父母购房,那未婚子女肯定不是自己购房的,那就是属于第二种—寄住了。
❹ 父母长期住子女房子,父母有继承权吗
如果这个房子是子女的房产证也是子女的,虽然父母长期住,但是他也没有继承权的。
❺ 由于父母已去世多年, 父母的房子一直由其一子女居住 20年后是不是谁住父母房子, 房子归谁所有
不是呀,只要其他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明确将遗产进行分配,遗产就始终出于共有状态,有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夫妻,父母,子女)分配,不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
❻ 子女住父母的房子算租户么户口都在一起的
从情理分析,不算租户,若子女已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没有明确出租子女使版用,算啃老。从法律上分权析,父母明确要交纳租金(此种情形很少),就算租户。父母明确借你使用,不算租户。父母明确赠与你使用,不算租户。
❼ 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当归谁所有
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当归谁所有?明父母并无赠与之意,则应当将其认定为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裁判要旨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且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的,一般应当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以上法条的适用应当以父母有赠与的意思为前提条件。在父母并无赠与的意思的情况下,不宜依据上述法条认定房屋仅为夫妻共有,部分出资购房的父母也应该一并认定为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
一、赵某系农业部退休人员,与陈某系母子关系。2009年,农业部分配给赵某限价房一套,因赵某已办理退休手续,为方便贷款,经房管处和农业部同意,赵某以陈某的名义于2010年10月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定金、首付款及装修款均由赵某支付,房屋登记在陈某名下,由陈某实际占有。
二、2010年2月,陈某和靳某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案涉房屋中,并共同贷款用于支付该房屋的剩余购房款。
三、2013年陈某和靳某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赵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以该离婚协议侵害了其财产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靳某和陈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内容无效。
四、一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系赵某单位福利,且赵某对购买该房亦有出资,已经构成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因此判决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五、靳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且贷款由夫妻共同偿还的,一般应当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规则的适用应当以父母有赠与的意思为前提条件。
本案中,首先,赵某以儿子陈某名义购房是为了贷款方便,其次,其向法院起诉的行为也明确表明并无将房屋赠与儿子的意愿,因此,应当认定赵某也是该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即不能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陈某和靳某在离婚协议中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实际上是损害了赵某作为共有人的权利,因此,法院判决该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条款无效。
实务经验总结
前世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1、婚后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部分出资买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如果夫妻二人共同偿还房贷,应当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但上述规则应当以父母有赠与的意思为前提条件,否则,该房产应当为夫妻以及出资的父母共同共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未经父母同意,不得随意处置。
2、不动产权属证书仅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并不一定与实际权利状况完全吻合,因此判断某房产的权属时不能仅依据房产证明文件,而应当根据实际出资人、占有使用情况等具体情形加以判断。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二十七、【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二十七、【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认定】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不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❽ 儿子建的房子给父母住,其余子女可分吗
如果是儿子花钱给父亲盖的房子,如果父母去世了,其它子女无权分这个房子,这事父母去世前,应该把这事跟其它子女说明白最好,免得去世后留下麻烦
❾ 子女为父母交房款 房产归谁
订个协议或做个公证,办房本时办成两个人的名字根据情况分配比例(比例可以商量40%60%80%双方协商) ,如果老太太去世她的部分由你老公或老公兄弟姐妹继承,你本身占有一部分,老太太的一部分分你老公一份,剩下的你可以从其他继承人买回来这样损失少一点 (如果你老公是独生子女就更好了全是你们的) ,如果老太太有遗嘱全给老公前妻的女儿哪就没办法.不过你成为共有权人损失要减少很多.
❿ 父母离婚后,成年子女是否有居住父母房子的权利
因为子女已经成年了,要想居住在父母房子里是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居住。房子的居住权力都在房子的主人那。房子的主人同意了才能住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