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州独生子女补助一个月多少钱啊
广州独生子女补助,一个月应该有150块钱左右。
就能帮到你。
㈡ 广州市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规定
我之前在村里领取过,是一年120元。在公司好像是6元一个月。
㈢ 城镇居民有独生子女证的人员有独生子女费领吗到哪领
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领取补贴。有工作单位,一般企业会发放这笔补贴,如果是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则是由街道办和村集体进行发放。在领取的时候就可以凭着相关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或村集体街道办证明,带上婚姻证明,同时拿着《独生子女证》可以进行申请。
(3)广州越秀区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㈣ 广州市独生子女费网上年审可以由独生子女代办吗
广州市独生子女费网上年审可以由独生子女代办。
1.登录:下载“穗好办”APP,注内册账号并登录。
2.选择栏目:容打开“穗好办”APP——首页——街镇村居常办事项——卫健服务——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资格年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格年审。
3.申办:办事人在APP端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申请表信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年审提示信息进行选择承诺即可。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㈤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修志、政务公开、车辆、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做好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党的宣传工作。
(二)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科
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计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办法;拟订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竞赛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职业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承担越秀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负责指导协调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非领导职数核定等工作;指导区属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并处理有关投诉事项;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指导职能部门和街道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办理退役金差额补贴、住房货币补贴及各项配套资金的核定、申报和调整;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人事档案、公费医疗待遇、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奖励费、住房、医疗保障等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因私出国、出境等相关手续。
(四)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纪律、奖励、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试、聘用、调配工作;负责进入企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分析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承办“农转非”审核、呈报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规范工作;负责本区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的审核工作;负责制定本区人才资源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措施。
(五)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拟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和组织评审工作;负责本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专门人才培养、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的认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学校和继续教育基地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引进海外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港澳台专家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对外交流合作。
(六)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管理科。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地区津贴制度;做好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的调查研究工作;核定区机关、事业单位统发工资(离退休费)及津、补贴发放标准;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薪级工资等增资审核工作;指导区属事业单位推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事假、病假、哺乳假、婚假、丧假等政策法规的实施和假期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出国(境)定居离职待遇的政策指导工作;负责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休干部、退职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政策,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费审核工作。
(七)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理论动态、应用性研究,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承办本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协调区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审批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并进行监督;审核区域内企业集体合同;指导和统筹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八)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
组织指导工伤保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各类工伤案件,组织辖区内工伤疑难案件的分析、讨论和调研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内的工伤预防工作;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及区内失业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本区失业人员的退休核准工作;负责早期已退休人员连续工龄复核工作;办理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审核备案;负责完成市下达的随军家属(工人部分)安置计划;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维稳办公室。
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信访事项的处理;牵头组织排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处置化解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维稳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本局对外咨询工作。
㈥ 广州独生子女补贴多少
关于申请独生子女证的解答如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㈦ 为何我家广州的独生子女费用还不到
当独生子女达到16岁就没有了的吧!我16岁之后,我爸单位就不给独生子女费了喔。。。
㈧ 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都需要带什么
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办理受理。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以广州市为例,依据《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十条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依申请办理。奖励对象行动不便的,可以向初审单位预约上门办理。奖励对象在到龄前2个月内可以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预申报。
采用预申报的,应当在预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向初审单位递交材料,办理受理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初审单位可以终止该申请。预申报被终止的,奖励对象应重新申报。奖励对象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奖励对象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奖励对象本人市民卡,没有市民卡或者市民卡信息不全的,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本人免冠证件照1张;属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五)项情形的,应当提供子女死亡证明和死亡子女婚育情况证明。
(8)广州越秀区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受理后需要变更姓名、证件号码、社保编号、户籍地址、奖励金发放渠道或者发放账号等信息的,由奖励对象向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变更相关信息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需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2、奖励对象迁出市外的,凭迁出地的《计生奖励金发放关系转移通知》依迁入地的政策接续奖励待遇。迁入地没有奖励政策或奖励政策不衔接的,奖励金自动终止享受。
3、审核单位发现多发奖励金的应当及时通知奖励对象退回,经通知奖励对象逾期没有退回的,审核单位应当暂停其奖励金的发放直至其将多领的奖励金退回或者抵扣完毕。
㈨ 广州是有独生子女费领取吗如何领取
有的,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上预申报即可。
依据《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第五条规定: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本市财政供养人员奖励金按照经费供给渠道由市、区财政分别负担解决;其他人员奖励金所需经费按照户籍所在地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比例分担。
奖励对象资格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初审,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确认。本市财政供养人员中的奖励对象资格由所在单位初审,上级主管单位审核确认;所在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初审单位和审核确认单位统称为审核单位。
(9)广州越秀区独生子女费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本办法中的本市财政供养人员是指市本级和区、街、镇属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财政核拨)和公益二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市行政事业单位中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含非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的工勤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奖励金随养老金渠道发放(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户籍地委托代发单位发放)。
3、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策执行,当地规定由工作单位支付的单位应当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