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亲对于私生子有抚养义务吗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待遇,父母有抚养的义务,不履行义务可以起诉
⑵ 非婚生子女要对父母行使赡养义务吗
你好,是否有赡养义务与是否婚生子女无关,只要有血缘关系,就应当尽赡养义务。如果协商或劝说无果,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赡养的法定义务。
⑶ 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抚养权他与婚生子女是否持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版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权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父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承担抚养的权利和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包括他的父母。
⑷ 未婚生子,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责任吗
非婚生父母子女之抄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负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3)非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所以女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教育和抚养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
⑸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
所谓婚生子女是指在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未取得夫妻合法关系时所生育的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主要有:(1)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婚生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但对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规定可以随养父或养母的姓,经过协商同意可以保留原姓; (2)养子女和养父母的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子女和其他亲属之间权利义务的有关规定; (3)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暂停,在收养关系解除后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
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继子女成年时,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母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继父或继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只要收养关系一成立,继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而与养父或养母建立起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样,继子女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存在了。
⑹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吗急~~(在线等)
当然有了。
拿好孩子与父母的亲子鉴定,要求他们承担起抚养的义务。
如果他们不肯,找个人当孩子的监护人,让监护人代替孩子找个律师告他们去。
⑺ 非婚生子女,父亲对子女有没有养育的义务
1、“非婚生子女,父亲对子女有没有养育的义务?”:当然有,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父亲也必须对非婚生子女负起抚养教育的义务。依据是:《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应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1)你母亲和你是否知道他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如果知道、也知道他有个人财产,可以按身份证上的信息起诉他,待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他的财产来给付你的抚养费。
(2)如果不知道他的一点信息,你们就应先设法找到他、然后再告他:如果找不到他人、也不知道他的一点儿信息,虽然他负法定的抚养你的义务,但找不到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也没有办法帮你的。
3、你已经14岁,命运已经把你安排到了这样的境地,你能做的,就是先努力让自己生活的好一点,然后想办法找到他、让他承担他应当承担的责任。
⑻ 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吗
在实际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是很尴尬的,通常得不到父母的承认专,生活也没有保障。我国法属律针对这样的问题,已经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确实保护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由此可见,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自己的亲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⑼ 母亲对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抚养义务
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父母的抚养义务也是没有任何区别。
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供养子女和在日常生活中照料子女、保障子女的生活,使子女得以健康成长。抚养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在处理因抚养发生的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
(1) 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
(2) 抚养内容的复合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子女身心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是全方位的抚养,所以抚养内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3) 抚养义务的长期性与持续性。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扶助义务。
在我国,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即为成年人,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该以自己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形成独立能力、独立责任的人格体系,从而不再依赖他人抚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应因子女的成年而消灭,子女也应因成年而丧失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
但是,由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社会对公民个体的综合保障系统尚不健全,再加上公民个人生理、心理、学习、就业存在着现实的差异,成年不等于有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不等于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于是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年人还必须依靠他人抚养,当社会无力全部承受时,则只有转化到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中,从而父母对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其条件包括两个方面:
(1) 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2) 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即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抚养义务。
三、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确定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方法。必要时,人民法院还可以以裁定的方式,责令义务人先行给付,以保障被抚养人的正常生活。如义务人拒不执行裁定,人民法院还可以予以强制执行。同时,对拒绝抚养并且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义务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