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有权利冻结父母的财产吗
父母的财产就是父母的,子女是没有这个权的。
⑵ 父母欠债法院有权冻结子女的财产吗
无权冻结,除非证明孩子的财产是父母非法转移的。
⑶ 父母贷款未还,会冻结子女的账户吗
不会冻结子女账户。
父母和银行之间签订贷款合同,签订合同的双回方当事人是父母和银答行。
从合同相对性来讲,贷款和子女是没有关系的,除非银行有证据证明父母将贷来的款项恶意转移给子女、或者给父母做担保,否则不会冻结子女的账户。
即使父母恶意转移财产给子女,银行想冻结子女的财产也需要在一年内先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⑷ 借款还不上被法院强制执行,父母的退休工资会被冻结吗
应该不会,因为借款人是你本人不是你的父母,所以你父母的工资不会被冻结。
⑸ 父母银行账户冻结,子女的账户会不会也被冻结
这个肯定不会冻结的,因为父母银行账户和自己的银行账户不是一样的,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利进行冻结。
⑹ 我父母因债务问题现无能力偿还,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我作为子女我的银行账户是否会被冻结
这个是分不来同情况的。
1.父母欠债源,子女财产不会被冻结。
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
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不会涉及其他人或物。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2.父母欠债,子女的财产会被一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
虽然父母的债务由父母独自承担,但如果父母向子女转移资产导致偿债能力不足或者父母与子女财产混同,子女也会因此一同被告上法庭的。此时,子女作为被告之一,其银行账户被冻结也就是理所当然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原告证明你的财产都是你父母转移给你的,除此之外是不会被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的。
⑺ 法院是否可以冻结或者查封债务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的银行帐户或不动产
如果是债权人与配偶的共同债务,则法院可以冻结或者查封债务人配偶的财产,反之则不能冻结或者查封债权人配偶的财产。另外也不包含子女与父母的银行账户或不动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7)父母担保子女的资产被冻结扩展阅读: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扣押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机动车辆时,人民法院应当在扣押清单上记载该机动车辆的发动机编号。该车辆在扣押期间权利人要求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办理相应的扣押登记手续。
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应当指定该担保物权人作为保管人;该财产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转移占有而消灭。
⑻ 你好 我想问一下父母给别人做担保 别人还不上贷款 父母的账户已经被冻结 子女会受牵连吗
不会的
那怕父母欠人钱也不会牵连到子女,如果父母亡故,如果不继承父母遗产也可以不分摊债务,父债不一定要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