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是不是独生子女
不属于独生子女
政策已经修改
可以生两个孩子
❷ 判定是否独生子女依据的法律法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❸ 是否是独生子女是否可以领独生子女证
现在的所生的小孩,是那女的和现任丈夫所有.!那是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❹ 关于是否是独生子女问题
在安徽省,夫妻双方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其已死亡子女未曾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即你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❺ 能否通过父母的居民身份证查找他的子女是否为独生子女
这个办法需要通过户籍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只能够查询到当下相关人员的户口信息,如果该人有其他子女但单立其他户口或者迁出了,并未在同一户籍上面,也仍然查询不到真实的情况。
❻ 是否独生子女 是指有独生子女证的吗
1、根据以前的计生政策,下列情形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2、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3、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相应的奖励。
❼ 如何界定是否是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的界定是指本人无同胞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你们的孩子有同父异母的哥哥,所以这个孩子不算独生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7)是否为独生子女可以扩展阅读:
不属于独生子女的情况:
(1)有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❽ 怎样才算独生子女
三、条例复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制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二十一、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二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❾ “是否独生子女”要填啥
一,据实填报就可以,以独生子女证为准,如果当事人还打算再生育的、没有独生子女证的,填写否就可以。
二,填报说明:
1、家长必须如实填写,每个空格填满。一切以户口本上为准。你所填写的幼儿信息是你的孩子今后读小学、中学等高一级学校的通用数据,请各位家长重视,如实认真填写。
2、表格填写后,请附上孩子户口本户主首页、孩子所在页、父亲、母亲户口所在页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无户口孩子请直接提供出生证复印件、及父母户口所在页复印件);有其他证件如:独生子女证复印件等等其他证件。请将采集表交于班主任老师。
(9)是否为独生子女可以扩展阅读:
信息采集有以下7个方面的原则,这些原则是保证信息采集质量最基本的要求:
(1)可靠性原则
信息采集可靠性原则是指采集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对象或环境所产生的,必须保证信息来源是可靠的,必须保证采集的信息能反映真实的状况,可靠性原则是信息采集的基础。
(2)完整性原则
信息采集完整性是指采集的信息在内容上必须完整无缺,信息采集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要求,采集反映事物全貌的信息,完整性原则是信息利用的基础。
(3)实时性原则
信息采集的实时性是指能及时获取所需的信息,一般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信息自发生到被采集的时间间隔,间隔越短就越及时,最快的是信息采集与信息发生同步;二是指在企业或组织执行某一任务急需某一信息时能够很快采集到该信息,谓之及时;三是指采集某一任务所需的全部信息所花去的时间,花的时间越少谓之越快。实时性原则保证信息采集的时效。
(4)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是指采集到的信息与应用目标和工作需求的关联程度比较高,采集到信息的表达是无误的,是属于采集目的范畴之内的,相对于企业或组织自身来说具有适用性,是有价值的。关联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就越准确。准确性原则保证信息采集的价值。
(5)易用性原则:
易用性原则是指采集到的信息按照一定的表示形式,便于使用。
(6)计划性原则
采集的信息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照顾未来的发展;既要广辟信息来源,又要持之以恒,日积月累;不是随意的,而是根据单位的任务、经费等情况制定比较周密详细的采集计划和规章制度。
(7)预见性原则
信息采集人员要掌握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动态,采集的信息既要着眼于现实需求,又要有一定的超前性,要善于抓苗头、抓动向。随时了解未来,采集那些对将来发展有指导作用的预测性信息。
❿ 是否是独生子女
不算,你父亲再婚,育有小孩,也就是说你有兄弟姐妹,并不是单独一人,故不符合独生子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