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那我算不算是独生子女
婚姻法规定,一对夫妇可以有一个独生子女。
如果你就是你亲爸和你亲妈唯一的孩子,那你就是独生子女(前提是你爸和你妈是合法夫妻,有结婚证。)
亲爸和你亲妈是一对夫妻,后来他们离婚或是别的原因导致事实婚姻不存在了。
你爸和别的人再次结婚(合法婚姻),那他们就是另一对夫妇了。
顺便问问,是你自己想生两个吗?一个就够受的了,何必要第二个啊?那得花多少钱来养啊!养第二个的钱还不如拿来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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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我算独生子女吗
不属于独生子女的范畴。不然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就会乱套。个中道理只要是明白人都会知专道。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属属于独生子女。如:xx本身是独身子女,因父母离婚,xx判与母亲,母亲再婚,但一直没有再生育;xx的父亲也再婚了,并且与再婚妻子又有生育,像这种情况,xx虽然有同父异母的姐妹,但与xx的独生子女身份没有冲突;xx还是享受独生子女的优惠政策。若xx随父,父亲又再婚并且与继母又生育子女,那xx就不会再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更没有了独生子女的身份。
⑶ 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但我跟他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我算独生子女吗
属于独生子女 我国规定 独生子女是夫妻双方只孕育一个子女或只存活一个子女的为独生子女
而且 即便夫妻双方离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婚后再重组家庭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两个子女均享有独生子女待遇。 望采纳
⑷ 我有同母异父的弟弟,我算独生子女吗
不算。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这个孩子才算独生子女。但你妈妈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孩子,虽然是同母异父,但你也不可能是独生子女了。
⑸ 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我算是独生子女吗
别说你同父异母的啦~~现在就连没有血缘关系的重组家庭的如果双方子女都在一起抚养的都不算独生子女~~~
⑹ 我有个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我算独生子女么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你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不论是否离婚,也不管你们的户口在哪里,你都不是独生子女。
⑺ 有同父异母的弟弟算独生子女吗
独生子女”的含义是指没有其他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版兄弟姐妹及权父母未依法收养的子女)或其他兄弟姐妹在其申请照顾生育时均已在没有生育子女前死亡,还包括本人在18周岁前被依法收养,其养父母没有其他子女的.
应该不算。
⑻ 同父异母算独生子女吗
你丈夫是独生子女,你不是了。只要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与同回母异父)都不是独答生子女了。单独是否允许生育二胎须看所在省的具体规定,各省的情况不同政策上有差异,你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机关。
补:浙江属人口大省,计生很严,你这条件不行。但你可以向计生机关提出抻请,一般一胎是女孩可能会允许你再生一胎。
⑼ 同父异母算独生子女
我国法律没有对于独生子女的定义,但是从立法的初衷上来看,所谓独生子女,是指没有与父母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因此严格来说,你不算是独生子女。比如说在财产继承上,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那么你和他后来的孩子属于同一继承顺序的。
但是其实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针对的是父母而非子女,因为父母有选择的权利而子女没有。至于法院判给父亲或者母亲,这是对于他们的抚养责任的延续,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要靠各地地方法律来规范,所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处罚措施由你的父母承担,与你无关。如果你想询问的是你父亲是否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这个要看你所在省市的相关措施。
⑽ 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还算是独生子女吗
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那不是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10)同父异母个人所得锐算独生子女扩展阅读: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就此《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更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为这样叫更科学。既包括了独生子女,又包括了他们的父母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