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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1-01-05 12:19:17

1. 被送养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理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1992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收养子女须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或是在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收养关系才能成立并受法律保护。在此之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调整收养关系。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认定收养关系的标准是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本案中贾某自1973年就由贾氏夫妇抚养,对外以父母子女相称并共同生活,贾氏夫妇所在的基层组织出具证明证实了贾某1973年被二人抱养的事实。且贾某与李某间一直未有往来。由此可知,贾某与贾氏夫妇间成立事实收养关系。
在贾某与贾氏夫妇事实收养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其与生母李某在法律上是何种关系呢?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此外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可见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即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一是确立了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消除了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是被收养的子女不再承担赡养其亲生父母的义务,同时也丧失了继承其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如果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遗产部分或全部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就有权取得受赠的遗产。二是被收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酌情分得生父母部分遗产。他种情况下已与他人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具体到本案中,贾某未扶养李某,二人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1973年就已消灭,贾某可在贾氏夫妇去世后依法定继承取得二人财产,但其已非李某的继承人,无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

2. 为什么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而养子女不能

因为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而继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因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而消除。
两者具体区别为:
1、养子女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2、继子女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除非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
基于上述原因,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而养子女不能。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3. 养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可以。养子制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4. 养子女有继承权吗 养子女能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吗

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既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也可以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5. 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问题:我与妻子结婚15年未能生育,1995年收养一养子吴铁。1997年初,我妻子39岁时怀孕,后因难内产而亡,生有一女。在分容割妻子遗产时,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分给吴铁一部分。请问养子女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定的收养程序而产生的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母。根据《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是互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视同于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之间自然应互有继承权。
由此看来,你养子吴铁对你妻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你应依法分给他应得的部分。

6. 养子女和继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根据《收养法》第22 条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说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已经没有了法律上规定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种种权利义务,其中包括继承。所以,养子女一般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但是,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照《继承法》第14 条的规定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但是这种情况下,养子女并不是作为法定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来等额分配,而是根据《继承法》的特殊规定继承生父母的部分遗产。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并互相成为第一法定顺序的继承人。由于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拟制血亲,继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并不因此而解除,所以继子女即使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也并不丧失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7. 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现实问题

许某和何某婚后生下儿子许男和女儿许女,由于生活困难,两人决定将女儿许女送给同事何某收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收养手续,之后何某带着许女到外地生活,大家渐渐就没了联系。许某和何某经过数年的打拼,生活渐渐好了起来。不料许某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许某去世后,许女突然出现,要求继承遗产。那么,养子女还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律师解答

依据《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也就是说,被收养人分得生父母遗产的前提是对生父母扶养较多。

在这则案例中,许女被收养后,与生父母几乎没有联系,也没有对生父母进行扶养,因此其不能分得许某的遗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9.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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