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人随子女入户深圳怎么办理啊
一、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 受理机关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Ⅱ 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深户可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一、申请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4、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注: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随迁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二、申请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老人与全部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老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老人离婚后一方申请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申请方式: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四、办结时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五、收费标准: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六、办理之后:
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两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Ⅲ 我是深户,独生子女,可否将父母户口迁往深圳
1.申请人身边无子女(如申请人有多子女,且都不在身边的,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受理);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有本市住宅用途房产;
4.申请人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
5.被投靠人属集体户(含代管户)人员,须在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房产立户后办理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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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身边无子女”:指申请人在同一市、镇(或县、村)范围内未有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子女;
“就近不就远”:指申请人应投靠与其户籍地距离较近的子女;
“就小不就大”:指申请人应投靠户籍地城市级别较低的子女。
申请人身边有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未成年养子女、继子女及正在服刑子女均视为身边有子女;
申请人子女为现役军人的,视为身边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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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父母随迁入户深圳流程申请人或被投靠人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户口簿(A4复印件1份,个人登记页及登记事项变更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核查原件);
2.居民身份证(A4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核查原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
4.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A4复印件各1份;
5.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属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须提供离婚证(A4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2)申请人属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提供被投靠人到场签署同意赡养的书面声明或公证书(A4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A4复印件各1份,核查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A4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A4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
(5)房屋产权属被投靠人夫妻共有(分别占有份额),提供房产证明或一个月内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原件、A4复印件各1份);房屋产权登记为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夫妻共同财产声明的公证文书,或由被投靠人夫妻到场签署同意父母投靠声明(原件、A4复印件各1份);房屋产权属被投靠人与亲友共有的,被投靠人须占有该房产50%以上份额的产权,其他产权人应到场签署同意被投靠人父母投靠的声明(原件、A4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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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提交复印件核查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提交原件。
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张竖向复印。
家庭户口簿须同时复印户口簿扉页、当事人页;集体户口簿只复印盖有户口专用章的当事人页;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在同一纸上复印“登记事项变更和更正记载”页;身份证应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反两面;结(离)婚证须复印婚姻登记员签章页、盖有登记机关专用钢印章的当事人信息页和证号印制页。
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携带入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公安分局或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随迁申请并现场摄像,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
准备审批
经审批符合条件逐级上报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入户计划,按受理时间先后顺序轮候审批(如当年入户计划执行完毕,顺延至下一年度办理)。如无调查事由,正常政策性随迁申请材料从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审结。
领取证明
父母随迁入户深圳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受理回执和身份证到指定机关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迁移
在《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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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户
在《迁移证明》有效期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迁移证明》、结婚证、办理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二代证标准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并现场摄像。成年申请人和16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入户需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一并申请。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入户可由监护人代办,但涉及收养、双胞胎等较特殊情况时,未成年人应到场并现场摄像。
申请人根据入户地选择情况需分别提供结婚证、配偶户口簿、相应房产证核验。其中,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的,须户主或业主同时到场确认。
Ⅳ 老人随子女落户深圳需要什么手续
深圳老人投靠子女随迁入户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二、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三、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四、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所需材料
一、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二、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
三、被投靠人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进行父母子女关系认定:被投靠人的出生医学证明、老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出具的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
四、遇有下列情形,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申请人离异,与前配偶一并或单独提出申请,均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2)申请人再婚,现配偶一并申请投靠继子女的,被投靠人签署同意赡养继父母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公证书(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3)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及原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核验原件)或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夫妻关系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提供配偶在国(境)外的身份居留证件(复印件1份,核验原件);
(5)被投靠人属2011年9月1日前本市家庭户挂靠成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
Ⅳ 父母户口迁入深圳条件
父母户口迁入深圳。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办理: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注: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Ⅵ 父母随子女迁户到深圳 父母可以以父母名字购房吗
可以,办理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内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容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Ⅶ 子女在深圳怎么申请父母户口迁移
父母投靠子来女随迁必备材料
首先要满源足的条件:
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满足条件后双方同时随迁。
深户独生子女注意:
养老保险和医保还不能随迁,退休金仍在老家发,在深就医住院的话,可以持住院费用清单、医保证明、住院证明回老家的社保局申请报销,所报比例视地区不定(具体可询老家社保局)
Ⅷ 父母随子女落户深圳 可以以父母的名义购房吗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Ⅸ 父母随子女迁户口到深圳,社保可不可以一起随迁
先将户口迁过来后社保再可以办理转移过来
Ⅹ 我是深圳集体户口,父母投靠子女可以落户深圳么
可以的,但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二,老人身边无子女;三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所以你可以结合一下你父母的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