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赡养父母自己非独生子女, 姐姐是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还需要有人照看,怎么上报个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规则中,对于赡养老人支出部分的总体原则是,独生子女每月扣2000元,非独生子女分摊合计扣除2000元。
因此,像你这种情况,也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进行附加扣除。尽管你姐姐没有赡养能力,但仍然属于法定赡养人,你的个税也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原则扣除,且最多扣除不超过1000元。
⑵ 非独生子女独自赡养老人怎么填
个税App中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分为均摊和指定分摊两种。如果赡养人不超过2人,填均摊。如果赡养人超过2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均摊或指定分摊。
⑶ 我是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怎么把父母都填进去
税务App填表,是先完成家庭成员,在你个人中心那里,把父母信息分别添加进去。到了赡养老人那个版块,你只需要选择父母中任何一个就可以,因为赡养一个和两个,免税都是一样的。
⑷ 条件为非独生子女,但其中一人无赡养老人能力怎么办
哎,我家也是这种情况,准备明天去税务局问问
⑸ 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⑹ 赡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减免非独生子女的可以指定一方扣除吗
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扣除,但非独生的,每个子女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赡养非独生子女如何报扩展阅读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的,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多个孩子的家庭而言,如果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没有赡养父母能力,也不能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扣除标准。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同时,双胞胎也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双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每个子女都不能独自享受2000元的扣除额度。
而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非独生子女纳税人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2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⑺ 非独生子女,但父母均由我一人赡养,如何填报
需要有赡养协议书,证明父母由你一人赡养
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表中,非独生子女的,共同赡养人信息是必填项吗
是必填的。来
一个纳税自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8)赡养非独生子女如何报扩展阅读:
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⑼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税,改为独生子女报全额2000可以吗
不可以的,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⑽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个月赡养费是多少
第七章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税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